“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这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机关将党建工作深植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全过程,探索出“二三四”工作法助推党建业务双向赋能,结合地域特色打造“基因红、海盐白、生态绿、海洋蓝”四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盐城样本”。
一、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内在逻辑
党建与业务融合并非政治建设与司法履职的简单叠加,二者融合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与实践价值。党建与业务融合在政治上体现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法治上体现为践行司法为民,在组织上体现为凝聚共治合力,在实践上体现为提升检察履职质效,四者统一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实践中,盐城市检察机关始终将“从政治上着眼”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首要原则,通过高质效开展“房前屋后”“食药安全益路行”、特殊群体保护等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共识、沟通协调功能,有效整合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同时,以“四色”品牌建设为抓手,将抽象党建要求转化为具象履职目标,以品牌化融合模式让党建工作有了具体业务载体,业务工作有了明确政治方向,实现了“1+1>2”的聚合效应。
二、“二三四”工作法推动双向深度融合
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关键在于找到精准着力点与科学路径。“二三四”工作法将党建引领力转化为具体办案能力,实现从“简单相加”到“深度相融”的跨越。
做实“双网贯通”,织密党建业务一体化保障网。构建“党建+管理网”,健全“党建+培训”“党建+考核”“党建+监督”一体化机制。贯通“党建+业务网”,以最严要求将“三个管理”贯穿办案全过程。
强化“三型支部”建设,建强公益保护一线战斗堡垒。打造创新型党支部破题攻坚,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依托“红蕴响检”党建品牌,研发“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统筹”监督模型,以数字检察赋能公益保护。打造服务型党支部护航发展,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建设“能动党建升级枫桥法治驿站”,服务保障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打造联动型党支部协同共治,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联动11家单位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建立“正红·检同行”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理论联研、案件联办、支部联建、党员联训”四联协作平台。
推动“四链融合”协同发力,让党建引领与法律监督双向赋能。筑牢“思想链”,创新领导领学、集中研学、个人自学、实地践学联动机制,通过支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议案例、议对策、议难点。建强“组织链”,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在重大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凝聚攻坚合力。压实“责任链”,将重点任务分解到支部、落实到人头,由党员骨干牵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升级“人才链”,实施“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培养制度,引导党员干警围绕新领域进行探索、利用程序机制创新开展调研攻关,推动党建成果转化为办案质效。
三、培育“四色”公益诉讼品牌实现共振双赢
“二三四”工作法打通理顺了内部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创建的“四色”公益诉讼品牌,正是强化党建工作成效的外化呈现,将盐城独特的文化禀赋转化为检察履职的鲜活场景,在解决具体民生问题中彰显党建力量。
厚植“基因红”,把党旗插在遗址上。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盐城军分区成立新四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专案组,强化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衔接,深入开展新四军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以法治力量推动红色资源系统保护与长效管理。
情系“海盐白”,把宗旨融在服务里。秉持“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为民理念,深化“选题答题”机制,聚焦民生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府检联动。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通过协调卫生部门、组织社区宣传和安排专项服务,保障800余名适龄残疾妇女参与免费疾病筛查。
守护“生态绿”,把支部建在湿地上。积极探索“支部+基地”共建模式,建成涵盖林地草地、滩涂湿地、河湖水体等16个生态修复基地。市检察院打造“检护青绿”党建品牌,凝聚公益保护与刑事处罚合力,盐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联合16家单位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保护机制,以党建纽带凝聚保护合力。
深耕“海洋蓝”,把先锋挺在岸线上。持续开展“守护海洋”“守护黄海湿地”等专项行动,推动对黄海沿线水产养殖区开展生态治理。积极搭建跨域协作平台,推动沿海地区检察机关与环保、海事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与联合行动,形成海洋保护的区域联动格局。
四、推动党建与业务持续深化融合的路径展望
面对“十五五”时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更高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需要在总结规律中找准深化方向、在把握趋势中实现迭代升级,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推动融合质效的持续提升。
推动“物理结合”迈向“化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在思想认识上自我革新,同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政治要件办理机制,强化前端风险化解。在行动上自觉砥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挖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问题。在廉洁建设上自我净化,压实管党治检责任链条,借助党组织活动、党风廉政教育等持续加强自我约束,夯实廉政根基。
推动“单兵作战”迈向“体系作战”,通过推出创新举措实现党建赋能促攻坚。推进“议题+行动”,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做实“党建+专班”,推广“临时党支部+办案组”架构,深化检校、检企党建共建,善用外脑智慧。提升“治罪+治理”,在个案办理中坚持“刑事追责+公益修复”多重举措,实现案件办理效果最大化。
推动“点上开花”迈向“面上成景”,以党建促品牌建设。建立“党组牵头、部门负责、上下联动”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形成“党建强品牌、品牌促业务”的良性循环。以“党建+”凝聚多方力量,形成“检察+N”协作模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