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陈彦培 李浩明
“犯罪动机是什么?有无挽救可能?”如今,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总要多问一层、多查一次,在层层追问中厘清主次、精准裁量。
近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海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责任重大。我们引导办案检察官运用‘三多’工作法,以‘多问几个为什么’求精准、‘多想一些怎么办’求实效、‘多做几件暖心事’求温度,提升办案质效。”
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购入禁用药物成分,在简易作坊生产“减肥神药”,通过多层分销网络销往全国,已销售金额5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邱艳民多次讯问作为末端代理人的小美,发现其对产品含违禁成分不知情、无主观恶意,其仅购入1万余元产品,大部分为自用,且案发后有主动投案、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
综合考量小美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家庭状况等,邱艳民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教育挽救。”拿到法院判决书时,小美对邱艳民深鞠一躬。
“多问几个为什么,问的是案件事实真相。该案涉案分销人员逾百名,我们逐人核实、逐笔核对、逐项甄别,对主观恶性大、涉案金额高的涉案人员,依法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做到精准区分,罚当其罪。”邱艳民说,检察机关依法对4名主犯提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承办检察官韩莉芳在海量账目与证据中调取关键证据进行研判,认为李某系初犯、偶犯,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案发后主动投案、全额退赔、取得谅解,潜在社会矛盾已得到实质性化解。
韩莉芳在办案中准确认定违法性质,精准切割共同责任与个人责任,依法提出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建议,经宝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予以采纳。
“办案要多想一些怎么办,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真心悔罪的人员,要以‘慎思’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促进治理。面对复杂案件,要多想一步、多谋一策,实现惩治犯罪、教育挽救、源头治理的有机统一。”宝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雅丽说。
如今,平顶山市检察干警定期深入司法所、社区及当事人家中,对从宽处理适用缓刑人员开展回访;在办理经济类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把追赃挽损、促成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作为重要履职内容,持续传递司法善意。
“落实司法为民,体现在多伸一次援手、多做一次释法疏导、多扛起一份履职责任的点滴担当之中。‘多做几件暖心事’是以笃行坚守初心,以实干厚植民心。”王林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