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政服务从“将就”走向“讲究”

  □ 赵志疆
  
  家政服务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前不久,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旨在破解当前家政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堵点难点,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更好服务社会大众、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人口流动常态化,养老护理、育婴托育、日常保洁等家政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家政服务行业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方面,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核验难、报价不透明,雇主选保姆往往如同“开盲盒”;另一方面,大量服务依赖口头约定,从业者各项劳动权益缺乏合同保障,极易陷入维权困境。更不能忽视的是,近年来,家政人员虐待老年人、婴幼儿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出事后,一些家政平台往往以“不了解保姆情况”为借口推卸责任等。这些乱象无疑给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破解相关痛点,《政策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是明确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体系,通过归集家政服务人员多维度信用数据、强化信用信息核查功能,以信用约束推动诚信从业;二是要求完善合同示范文本,聚焦家政服务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隐私保护、智能设备商业化应用等方面,修订发布《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合同双方清晰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支付等关键事项;三是强化标准研制与应用,要求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依据标准对家政企业开展评价,这有助于提升服务透明度,推动家政服务业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家政从业者分为企业用工和私人直雇两类。在私人直雇关系中,从业者与雇主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其加班费、社保、工伤认定等基本权益往往难以落地。为织密家政从业者权益保障网,《政策措施》作出详细部署:一方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推行“个人自愿+平台补贴”参保模式,打通职工养老、医保参保渠道;另一方面,支持地方依法探索家庭直雇人员休息、隐私保护规则,填补私单劳务法律空白。此外,《政策措施》鼓励创新家政服务保险产品,为从业者与雇主双方提供民事风险兜底。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升级,离不开家政企业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政策措施》提出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推动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要求家政企业明码标价,旨在以刚性约束推动企业诚信自律,进而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家政服务连接千家万户,关乎百姓福祉与社会和谐。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不仅有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服务需求,也将有效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拓展就业空间。此次《政策措施》从多维度搭建了法治化治理框架,为家政服务划清权责边界,为行业长远发展夯实制度根基,将推动家政服务从“将就”走向“讲究”,让千家万户用得安心、从业者干得舒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