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司法局创新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超九成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阿敏
  
  “还是行政复议的效率高,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家住北京市怀柔区的王大爷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下名字后,连连向怀柔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道谢。一起跨越数年的争议,通过调解画上圆满的句号。
  此前,王大爷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影响了村里的环境秩序,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其院外物品进行了清理,导致双方对损失认定存在分歧。王大爷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并对镇政府后续作出的《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予认可,后来到怀柔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仅仅作出复议决定,双方的矛盾并不能真正化解。”受理案件后,怀柔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副科长徐键康意识到,要让这起纠纷真正画上句号,必须从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角度出发。
  对此,工作人员坚持调解优先思路,在耐心倾听王大爷诉求的同时,主动与镇政府沟通协调,阐明法律依据和调解意愿。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从申请行政复议到调解成功,前后不到两个月,王大爷的烦心事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徐键康说,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群众的急难愁盼得到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是怀柔区司法局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断创新办案方式,将调解、听证等多元方式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将调解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同时,怀柔区司法局对相关争议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并展开实地调查,用事实“说话”,推动矛盾化解。
  在近日召开的一起行政复议听证会现场,申请人、被申请人围绕案涉不予验收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能否作为不予验收及发放补贴的依据等关键争议焦点,依次开展举证、质证与辩论。
  据了解,此次听证源于一户村民在翻建房屋时向属地镇政府申请相关补贴,镇政府调查后作出不予通过验收及不予发放补贴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听证会结束后,办案人员并未止步于“听”,而是结合听证情况深入实地勘查,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最终,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支持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当事人专门送锦旗致谢。
  “以往行政复议多依托书面材料审理,群众与行政机关缺少当面释法说理的机会。听证凸显了‘开门办案’的优势,各方坐在一起摆事实、亮证据、讲法理,争议焦点一目了然。”怀柔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科长石娜说,该局在不断丰富办案手段的同时,通过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会议的形式,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集体审议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怀柔区司法局坚持个案纠错、类案治理、以案促改,通过针对性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工作提示函,开展上门授课、“一对一”辅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补齐短板。
  今年上半年,怀柔区司法局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普法释法、调解和解、听证等多元手段,促推近94%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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