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刘舒婷 左雨轩
高管离职引发的股权代持、公司控制权争议,极易衍生连环诉讼,长期拖累企业经营。2026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托“司法审判+商事调解”协同解纷机制,通过诉调协同一揽子实质化解了辖区某民营企业与前高管王某持续四年、涉及30余件关联案件的股权代持及公司控制权纠纷,彻底终结了双方的诉讼“拉锯战”。
该民营企业系辖区重点市场主体。为引进人才,企业实际控制人与高管王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实施股权激励。随后,公司设立投资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由王某代持18%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这份股权代持安排,为后续矛盾埋下了隐患。
2022年,双方合作破裂,王某被解聘,矛盾迅速激化。此后四年间,双方先后在福田法院提起公司决议、股权归属、公司解散等各类诉讼30余件,形成连环诉讼。股权权属、企业控制权悬而未决,致使企业正常经营与内部治理持续受阻;王某亦凭借股东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坚持诉求,双方僵持不下,持续诉累产生了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026年,该企业再次向福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案涉18%合伙份额归属,判令王某返还公章证照、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面对案情盘根错节、当事人对抗激烈的疑难商事纠纷,承办法官确立了“柔性化解、一揽子解纷”的思路,力争一次性厘清全部关联争议、消除多年积怨,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法律桎梏。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诉中调解,委托商事调解中心提供专业化调处服务,并全程指导把控调解进程。
考虑到双方对立时间久、利益诉求悬殊,法官与调解员制定了阶梯式化解方案,采取“背对背摸底、面对面攻坚”的方式推进调处。调解初期,办案团队系统梳理了30余件案件的脉络,理清3家涉案企业的股权架构,精准锁定了双方的核心诉求:企业希望厘清股权权属、明晰公司控制权,扫清经营障碍;王某虽认可份额转让方案,但最初提出的补偿要求,与企业预期数额差距巨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协商壁垒,法院依托商事调解中心专家力量,对涉案股权开展了中立价值测算。法官联合调解员向双方阐释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属性、各方权责边界,客观剖析了长期缠讼带来的双重损耗与法律风险。经多轮法理疏导,双方同意按照企业向王某支付补偿款1200万元收回合伙份额,并以此了结双方之间全部纠纷,为“面对面”磋商奠定了基础。
鉴于一揽子和解方案条款繁杂,为保障调解协议具备完整可执行性,承办法官先期指导调解员草拟了协议文本。在主要条款形成共识后,法院组织双方及代理律师到庭集中开展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围绕付款节奏、公章交付、税务承担、关联案件撤诉等细节,逐一消除分歧、逐条沟通确认调解方案。法官结合法条释明利弊,着力修复双方商事合作关系,劝导双方秉持善意经营、互利共赢理念,摒弃对立拉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情理法交融之下,双方最终放下多年分歧,当场签署和解方案:企业以1200万元总价分八期付款,王某在收到首期款后即配合交还公章证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双方同步撤回所有关联诉讼,多年以来所有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一次性打包解决。至此,这场耗时数年的复杂商事连环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案是福田法院打造“福融商市·法护发展”商事审判品牌、深化商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
“法院组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调解员’一体化审判团队,推动调判深度融合,落实‘可调尽调’理念,以专业、高效、低成本的柔性解纷方式实质性化解商事矛盾,助力市场主体摆脱诉讼拖累,护航民营企业稳健发展,持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根基。”福田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唐春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