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推动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40多部法律法规对保障残疾人权益作出规定……“十四五”时期,我国坚持以法治护航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持续优化。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畅通残疾人民主参与渠道;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提质升级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五五”时期,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将更加完善可持续。
近日,第七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全面总结“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系统部署“十五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11项主要指标均如期实现
据了解,中国残联会同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规划明确的11项主要指标均如期实现。
教育部推动出台学前教育法,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着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高等特殊教育招生改革,特殊儿童青少年就学机会大幅增加。
民政部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的残疾等级要求。截至2025年底,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分别为1072.3万人和163万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将涉及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克扣工资、非法中介等作为查处重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落实《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耳病诊疗服务网络,约93.2%的人工耳蜗植入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学校实现正常聆听。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明确残疾人8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
“十四五”时期,各地区通过完善制度等举措,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浙江在省级层面出台助残政策87项,形成“共性+个性”政策工具箱。
湖北出台《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年、2026年连续两个周期出台《湖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全方位构建关心、支持、帮扶残疾人的政策体系。
陕西组建省级第三次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推动全省残联系统持续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落实残疾预防、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康复救助、托养照护等一揽子惠残政策,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保障框架。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7月1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在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方面提出强化残疾人权益法治保障、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推进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会服务无障碍4项重点任务。
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十五五”时期,要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在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方面,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将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理念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规范。要同步研究完善残疾人教育、成人监护制度等配套法规,加快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
在畅通残疾人民主参与渠道方面,要持续拓展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途径,支持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支持。要支持残疾人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推动解决涉及残疾人的利益问题和实际困难。
在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方面,要健全残疾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要全面纠治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等问题,深入整治强迫残疾人劳动等侵权行为,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提质升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要深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无障碍建设,扎实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智能化升级,全力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面临的有形无形障碍。
开展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在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在第七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下一步举措。
民政部副部长舒惠好指出,“十五五”时期,要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能兼顾残疾人需求。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陈秋燕表示,在推动健全保障机制方面,要坚持特教特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的倾斜力度。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颜清辉表示,要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把党中央关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等决策部署上升为国家制度。
会议公布了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阶段安排。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继1987年、2006年之后面向残疾人开展的一次重要国情调查,2026年6月启动,到2028年12月结束。
“通过新一轮调查,可以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撑,也有利于科学预测老龄化背景下残疾人口变化趋势,为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数据支持。”中国残联主席程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