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李金儒 梁瀚伟
燕山深处,汤河口。这里有北京最北端的人民法庭——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辖区面积占怀柔一半以上。平日里,汤河口法庭处理的多是邻里纠纷、家事矛盾、土地争议。近日,一声法槌在此敲响,此次审理的却是一起妨害公务案。
为何怀柔法院将一起刑事案件的巡回审判现场,“搬”进了一个以民事审判为主的深山法庭?答案,写在旁听席上——那里坐着的,不是普通观众,而是法庭定向邀请的数十位基层治理骨干,区人大代表、乡镇干部、司法所所长等位列其中。
这次庭审,直指基层治理中一道常见的难题:执法遭遇冲突,怎么办?
被告人孙某某因在检查站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驾车时将民警碰倒,站上了被告席。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审判长王燕军看得更深:“基层一线,从口角到推搡,往往只有一念之差。这类案子判得不少,但判完之后类似的事情依然发生。问题出在哪儿?出在大家对法律红线的认知上。”
庭审结束,法官王燕军现场开讲。刑法第277条怎么规定?“暴力、威胁”怎么界定?他深度解读,逐一厘清。讲到妨害公务罪的法律后果时,他特别提醒旁听席上的基层干部:“法律保护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同时也要求执法人员在面对冲突时依法、冷静、规范处置。”
旁听席上,有人掏出手机拍下条文,有人低头记着笔记。
这正是怀柔法院选择此案公开示范审理的深意——不是孤立地办一个案子,而是警示一类现象,教育一方群众。惩戒一个人的同时,让更多人清楚,那条线,不能碰。
旁听席的阵容,同样经过了精心考量。乡镇干部和司法所所长,是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线力量,他们最需要知道面对冲突时如何依法处置、守住底线;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下一代法治信仰的播种者,他们最需要思考如何把“敬畏法律”的种子种进孩子心里;人大代表,则是民意的桥梁和监督的眼睛,他们最应该看见法庭在做什么、为了什么。
汤河口镇小学德育副校长贾倩感慨道:“以前觉得妨害公务离学校很远,听完才明白,基层工作中很多冲突处理不当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法治教育,不能等出了事再补课。”
这堂法治课并非即兴之作。汤河口法庭扎根深山多年,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司法服务模式。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村头巷尾,让群众在家门口看见正义;法治赶集,利用民俗节日摆摊普法,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法官驻镇,资深法官常态化对接乡镇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响应司法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这次“示范庭审+定向旁听+现场释法”,正是这套模式的延伸。它要做的,是让司法服务从“广撒网”走向“精准滴灌”。
庭审结束后,一场座谈会在汤河口法庭召开。刚刚还在旁听席上的基层治理骨干,此刻围绕基层治理中的法治需求,提出了各自领域的真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汤河口法庭管辖的北五乡镇,是北京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守护好这里的绿水青山,是法庭服务大局的题中应有之义;让山里的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庭最朴素的日常;而对接综治中心、联动属地力量,则是让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的关键一环。
怀柔区人大代表、汤河口镇人大主席杨凤侠在座谈会上建议,可以把典型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普法素材,发到每个村的微信群里。汤河口镇司法所所长杨小易提出,基层调解员、网格员经常遇到对行为边界理解不够清晰的问题,希望法庭可以定期开展培训。
“能不能组织适合中学生旁听的庭审?法治教育不能光靠说教。”汤河口镇中学工会主席刘立军说道。
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也成为法庭下一步精准发力的方向。
座谈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法庭工作要始终围绕辖区的绿水青山和百姓冷暖展开,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必须和属地政府、司法所拧成一股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针对不同群体定制不同内容,让法治课内容更精准。
大山无言,法槌有声。汤河口法庭的法治故事,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