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作用,自8月1日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构建起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的保障体系,助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条例》确立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工作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通过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等措施,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条例》规定国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有关规划,推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合力;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教育培训
构建起终身培训体系
《条例》第二章聚焦教育培训,旨在通过完善退役军人知识结构,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从根本上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针对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技能转型的现实需求,《条例》系统完善学历教育与职业学校教育双重保障机制。对于入伍前被高校录取或在校就读的军人,明确保留入学资格与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享受优待政策;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各地还鼓励退役军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拓宽学历提升通道。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立足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这一目标,《条例》规定,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其中不乏以下亮点:适应性培训。针对不同安置方式的退役军人组织适应性培训,且培训时长不得少于国家规定。
免费培训与补贴并举。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主就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地政府应组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给予培训补贴。
目录化管理。省级和设区的市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将结合产业需求和就业需要,制定公布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参考目录。同时,建立以学员满意度、职业技能评价、培训后就业情况等为主要指标的培训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检查。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国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并完善网络课程体系,提供便捷化学习服务。
《条例》还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院校同步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模式,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地方岗位需求。
就业支持
畅通拓宽多渠道就业
《条例》第三章明确国家支持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强化就业优待、拓宽择业渠道,打通体制招录、基层选聘、社会就业多条路径。
《条例》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人员,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招聘退役军人。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各地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专门招录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这类人员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各级有关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选调有服役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
针对基层岗位需求,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可对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加大工作实绩的考察权重;中小学教师招聘可单列退役军人招录计划,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消防救援队伍、警务辅助人员、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国防教育机构岗位,都明确了退役军人的招录优待规则。
《条例》明确认可服役经历价值。退役军官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优化公共服务保障。《条例》要求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招聘活动,搭建就业平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指导等服务。对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援助范围,优先帮扶。
创业扶持
多措并举全方位扶持
《条例》第四章针对退役军人创业给予全方位扶持,旨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通过创业实现自身价值并带动更多就业。
例如在税收优惠与金融支持方面,《条例》规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按规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金融机构应提供符合退役军人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退役军人融资渠道。
在创业载体与平台服务方面,《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或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基地(园区)等可以通过开辟专区等形式,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政务服务机构应设置退役军人窗口或“绿色通道”,提供登记注册、税费办理等便捷服务。
同时,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团队。
《条例》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创业创新,采取多种举措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赛事活动优秀项目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