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有地方 评理有人管

盘锦大洼区综治中心打造解纷“主阵地”服务“便民站”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赵  益
  
  “燃气灶重新燃起蓝色火焰的那一刻,整个单元的居民都欣喜不已,我们连夜定制了锦旗,想谢谢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燃气维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居民王某难掩激动,道出了群众对综治中心建设成果的认可。
  大洼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紧扣“‘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核心目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科技赋能,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为平安大洼、法治大洼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强基固本
  2025年3月27日,大洼区综治中心揭牌成立。自成立以来,该中心打造了集“中枢指挥部”“城市智慧脑”“党群连心桥”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平台,科学划分接待受理区、矛盾调处室、指挥调度区、法律服务区等核心功能区域,整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等16个部门力量,设立综合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诉讼服务4个专业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为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洼区综治中心创新搭建“1+6+16+N”立体化工作架构,以一个中心为核心枢纽,统筹联动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6家常驻单位职能,辐射带动16个镇(街)综治中心,吸纳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
  在此基础上,大洼区综治中心增设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妇联12338维权服务站、心灵驿站等特色功能站点,构建起“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全域覆盖”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真正实现群众“说理有地方、评理有人管”。
  大洼区综治中心立足群众需求,组建由退休老干部组成的“银发调解团”,充分发挥老干部经验丰富、威信高的优势,使其成为化解民事纠纷的重要力量。
  数据显示,该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待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和服务群众的“便民站”。
三调联动
  大洼区综治中心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核心职责,构建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落地见效。
  大洼区综治中心创新推行“135”响应机制,对群众诉求实行“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会商、5小时内拿出处置思路”,确保对矛盾纠纷及时介入、高效化解。针对不同类型纠纷特点,该中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业调解队伍,形成专业化、多元化的调解力量矩阵。
  大洼街道综治中心在化解某小区停车纠纷时,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联动区消防大队、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发商、物业、商户代表协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最终拆除小区内41根违规“马蹄桩”,恢复公共停车位70个,困扰商户3年的“停车难”问题被彻底解决。
服务群众
  大洼区综治中心以“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
  线下,该中心组织开展“综治中心服务进社区”“法律赶大集”等活动15场,发放折页、宣传手提袋、台历等2万份,并邀请群众现场观摩调解流程,让综治中心服务“看得见、摸得着”。线上,该中心依托微信群发布综治中心宣传图片等内容60余条,覆盖群众30万人次。
  “宣传不仅‘扩影响’,更‘聚合力’,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加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人人关心治理、人人参与治理、人人共享治理成果’的良好氛围。”大洼区综治中心主任张强介绍说。
闭环管理
  大洼区综治中心制定工作规范、调处流程等12项规章制度,印发《大洼区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职责清单》,明确各部门权责边界,推动跨部门高效协作。围绕阵地建设、矛盾化解、群众服务、队伍管理等核心内容,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形成“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
  同时,大洼区委政法委联合区综治中心组建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镇(街)综治中心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看中心规范化运行、调解流程执行等情况,现场指出问题短板,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同时,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每季度发布工作简报,对工作滞后的镇(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常态化的督导考核,有效压实了各镇(街)综治中心工作责任,激发了平安建设内生动力,推动全区综治中心工作从‘做起来’向‘做得好’转变,为平安大洼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大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云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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