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对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对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提出了两种对立方案:方案一为支持受让人参照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方案二则否定受让人享有此权利。这一安排表明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仍存争议。为厘清这一问题,推动法理逻辑与社会效果的衔接统一,本期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全奕颖,围绕“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能否随债权转让”进行“对话”。本栏目由《法治日报》理论部与《法律适用》编辑部共同推出,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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