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治理与法治文学”研讨会发言摘登

文学更加强调对犯罪动机的表达

  □ 阿乙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波动。它回答了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动机固然是需要考量的一部分,但在判定有罪之法的逻辑中,它不是决定性力量。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规定了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在这里,犯罪动机并未被列为法定构成要件。
  简而言之,法律首先关心的是你做了什么,而非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后者正是文学需要发力的地方——文学旨在解释一个人为何犯罪以及犯罪动机,它并非追求描写一个人的犯罪过程,而是更加强调对一个人犯罪动机的表达。
文学的价值在于挖掘人性
  法律的核心是界定行为本身的性质,而文学的价值则是挖掘行为背后的人性。最经典的例子,便是1830年问世的长篇小说《红与黑》。张英伦先生为中译本作序时介绍,司汤达最早在1827年12月28日到31日的几期法庭公报上,发现了小说主人公的原型——25岁的青年安托万。他是掌马匠的儿子,与小说中木匠的儿子于连相似,身体孱弱,无法胜任体力劳动,幸得当地神父收留并教授知识,才得以摆脱底层农民的命运,拥有了良好的教育。
  经神甫介绍,安托万前往米苏先生家中,担任其儿子的家庭教师,随后与比他年长11岁的米苏夫人发生纠葛,遭到米苏先生驱逐。此后,他找工作屡屡被拒,回到教会也遭拒绝,便将失业的厄运全部归罪于米苏夫妇。1827年7月,他在教堂暗杀了米苏夫人后自杀。
  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法律层面很容易判决,但它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悬而未决的困惑——这个人为何要走到与米苏夫人同归于尽的地步?而文学家司汤达,正是发掘这份困惑、解读犯罪动机的理想人选。
过度观念或成为罪行推手
  司汤达并未将这起案件简单解读为一场因受辱而引发的激情纠葛。在他眼中,这背后藏着底层青年的集体渴望,而这份渴望,他自己也感同身受。司汤达曾说,他强烈渴望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并且配得上她们。
  小说中,米苏夫人与其说是暧昧关系的一方,不如说是有野心的底层青年试图占有的象征物;书名中的“红”与“黑”,“红”是红色的军装,“黑”是牧师的黑袍,对那个身处外省、心怀不甘的青年而言,这象征着必须争取的荣誉,某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感,甚至是一种非拼尽全力不可的宿命。
  这份心境,我深有体会。多年前,我从江西的一个偏远县城来到北京,心中那份不甘与渴望,与于连何其相似?如果我追求作家梦想的道路彻底幻灭,面对在北京立足的困境,我时常会想,自己是否也有可能走上极端的道路。我想,各位也可以思考,在当下这个时代,这样的可能性是否依然存在。我们需要警惕的是:某些过度的观念,可能成为罪行产生的推手。
  张英伦先生认为,《红与黑》之所以具有前无古人的价值,正是因为司汤达从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铺展开了广阔的时代画卷,将一起普通的刑事罪行,提升到了对19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高度。我先后读过这部小说三四遍,每十年读一次,心中总会生出野心,希望能用自己的小说,也能如此深刻地解读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
用文字解读人性映照时代
  2006年夏天,我读到了一篇关于未成年人杀害同学的报道。
  这件事在当时每天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本不算特殊,但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核心原因就是没有人能找到凶手的杀人动机,甚至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害同学。寻常的仇杀、情杀、谋财、冲动报复,所有可能的原因都被一一排除。
  当时,许多专家接受了采访,他们都试图寻找犯罪动机。尽管不少人自认为找到了答案,但其解释却缺乏说服力。比如,当时一位教育专家的解读,显得僵硬而古怪——他将这起案件归结为家庭教育失败、考试压力以及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这让我不禁想起《局外人》中人们对默尔索的曲解——从一个真实的罪犯身上,剥离掉他原本的样子,重新塑造一个社会认可的“罪犯”形象。
  从2006年到2008年,整整两年里,我始终关注着那起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件的揭秘热潮,每天都在思考其背后的真相。最终,我根据一条证据——凶手承认自己试图体验整个逃亡过程,构建出了一条逻辑链:这个孩子感到极度无聊,无法通过自身获得充实感,于是便想和警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通过被追捕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而为了确保警方的追捕力度足够大,他特意挑选了一位漂亮、优秀且来自单亲家庭的同学作为杀害对象,因为这样的案件必然会引发整个社会和舆论的愤怒,警方也会迫于压力全力追捕。
  我们身边的一些年轻人,有时候也会陷入这样的无聊之中。想象一下,如果你是单身青年,没有谈恋爱,周末从寝室醒来,可能会望着室友随口问一句:“今天我们该干些什么?”这句话的背后,正是一种无所适从的无聊状态。
  后来,我围绕着这条逻辑链,写了一部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我想通过这部小说,解读一些青年身上逐渐出现的这种无聊情绪。正如我在小说前言中所写,我想塑造一个纯粹的恶棍,他的杀人动机无关仇怨、无关利益,仅源于深入骨髓的无聊。
  我深知,这种无聊并非个体的偶然情绪,而是当代社会发展中,部分青年在价值迷茫中产生的存在困境,它冲击着我们赖以生存的信念与秩序,这也是我创作这部小说的核心初衷。正如司汤达借《红与黑》解读他所处时代的底层青年困境,我也希望以这部作品为切口,剖开一些青年内心的空虚与迷茫。文学的意义,本就在于捕捉这些被法律忽略、被世俗曲解的人心褶皱。而我作为写作者,也将继续沿着这条道路,用文字解读人性、映照时代。这,便是我对文学与犯罪动机之间关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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