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看以法治理的力量
□ 李岱倧
我们常说,法治,唯有法治,才能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作用,这从商鞅变法当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不负重托,大刀阔斧,四管齐下:
其一,废分封,设郡县,巩固政治基础。将地方的行政权、司法权、军权、财权收归中央,郡守、县令等官员也均由中央派遣委任。这样就可以有效遏制分封制带来的地方割据,使中央对地方的管辖更全面、更强力,以便动员一切力量实现统一天下的雄伟目标。这一改革,是巩固中央集权的根本措施,为后世百代所沿用。直到今天,我们的行政管辖体系当中,仍然保留着郡县体制的影子。
其二,废井田,开阡陌,巩固经济基础。在经济上打破了之前僵化死板的土地所有制度,奖励耕织。百姓即便不上前线杀敌,也可在后方努力生产粮食和布匹,超出产量会有额外奖赏。时间不长,秦国府库丰盈,财力雄厚,为统一六国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后盾。
其三,废世袭,奖军功,建立新的预期目标。军事方面全面推行军功爵制,新法规定百姓可通过斩首杀敌记功赐爵封赏;同时废除贵族的爵位世袭制,规定贵族的子孙及亲戚朋友必须靠上阵杀敌才能获得爵位。确立这个制度之后,官兵悍不畏死、勇往直前的精神彻底被激活,秦国军队彻底蜕变为战国最强军队,屡屡以少胜多。秦将白起在伊阙之战中率10万秦军斩杀韩魏联军24万,又在华阳之战中歼灭赵魏联军15万,鄢郢之战中水灌鄢城军民死伤数十万,长平之战歼灭赵军45万。王翦、王贲、蒙骛、蒙武、蒙恬、李信等名将因为战功卓著均被封侯。
其四,废特权,树法威,稳定长远社会秩序。新法消除了贵族和宗亲在法律方面的特权,使尊贵的皇亲国戚在法律上与平民平等。即便是太子犯法,也要接受惩处,当然不好处罚本人,而是处罚其师,引起举国震动。法律上遵从重罚轻赏原则,比如乡村中有人偷窃,无人向官府举报则全村民众均受牵连,反之则获得少量赏赐。几年下来,社会秩序井然,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法律过于严苛,而且急于求成,导致民怨,造成二世而亡的结局。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秦国的法制理念是正确的,对后世的国家治理产生深远影响,可以说百代皆宗秦政法,影响长达2000年。秦法之体,在秦国是短命的;秦法之魂,在中国则是长久的。
秦国如果没有商鞅变法,便没有富国强兵,当然也就不会有统一天下的壮举。这是改革的勇气,这是以法治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