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发布

24项新措施助力综保区扩能提质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发展能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措施进行解读。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具有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独特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在发展对外贸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海关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68个综合保税区,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7.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的比重达16%,有力促进了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潘城表示,《若干措施》立足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从4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四转四提升”。包括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形态从传统的加工和物流向多元化、高端化生产与服务深度融合转变,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功能作用从传统的外贸导向向突出国家战略需求转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模式从传统的“两头在外”向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转变,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监管方式从传统的围网管理向数智化、协同化转变,提升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
  在诸多政策举措中,《若干措施》就推动综合保税区智慧监管模式建设进行了三方面部署。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杜宏伟介绍,一是加大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海关监管中的应用,提升智慧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嵌入式联网监管,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区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实施智能化、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智慧监管模式;三是鼓励各地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构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综合保税区各类监管要素在监管部门间的联通互动,强化数据共享共治,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杜宏伟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若干措施》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智慧综合保税区各类场景的拓展应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智慧监管联动,持续提升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效能。
  “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综合保税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承担更为重要的任务使命,为‘十五五’时期我国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力。”潘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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