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两项制度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制
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普法责任体系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海省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青海省各级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两项制度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以刚性约束推动各级国家机关从普法“配角”转变为“主角”,着力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闭环运行的普法责任体系。
《清单》立足法定职责,设置共性责任与个性责任两大板块,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中央驻青单位、人民团体、高校、国企等104类普法责任主体。《制度》聚焦过程管控,通过“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普法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构建起事前提示、事中督办、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管理机制,确保普法责任不虚置、工作不落空。两项制度措施互为补充、协同发力,共同形成普法责任落实的制度闭环。
两项制度的出台,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约束”深度转变。各级国家机关须依法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以跨部门的高效联动与协同配合,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