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新举措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跑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速度”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更是护航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法治防线。2025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深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践,紧扣经济发展、民生冷暖、社会安宁等核心需求,创新推出一系列接地气、见实效的举措,有力护航福州高质量发展。
  2025年,福州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553件,同比增长42%,复议后诉讼率降至7.96%,行政诉讼实现案件数量和败诉率“双压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跑出法治“加速度”。
法治优环境 提振发展信心
  2023年5月,福州某货运公司因车辆超载引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处罚已由生效判决确认合法有效。但企业在缴纳罚款时,被额外加收了28万元加处罚款。2025年4月,该企业就加处罚款部分向福州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因相关法律对涉诉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起算时间未作明确规定,易产生执法认定偏差。”复议办案人员介绍道。经与法院研判、核查法律依据后,福州市司法局认定加处罚款起算时间有误,依法责令相关部门返还该笔费用。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精准护航。福州市司法局聚焦企业发展中的行政争议痛点、堵点,将行政复议的服务与监督延伸至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以有温度的调解、有力度的纠错、有深度的服务,为经营主体轻装上阵扫清法治障碍。
  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福州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最大限度缩短企业维权周期,让企业维权少跑腿、少耗时。同时,创新调解模式,引入人大监督力量,与福州市人大城市管理行业联络站建立行政复议巡回调解机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涉企案件调解,为政企双方搭建平等沟通的桥梁,大幅提升争议化解成功率。
  不仅如此,福州还把法治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金山工业园区等企业聚集区设立首批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读政策法规、解答法律疑问,发放企业版宣传手册千余份,推动法治服务从争议发生后的“终端解决”,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前端护航”延伸。
  2025年,福州全市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423件,复议标的额超过3.61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300余万元,进一步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贴心解民忧 畅通维权路径
  行政复议连着民心,关乎民生。福州市司法局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持续畅通维权渠道、优化审理机制、搭建对话平台,打通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2024年8月,福州某物业公司及员工因工伤保险无法支付问题,同时提交了3份行政复议申请。面对“一案三请”的复杂局面,福州市司法局精准把握争议核心,搭建起员工、企业、社保中心多方直接对话平台,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依法补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共识。
  2025年4月,社保中心完成核定、税务机关成功扣缴费用后,3起关联案件当事人均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以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能级提升为契机,福州市司法局高标准打造“一站式”行政复议中心,打通线上线下双轨受理渠道,实现复议申请“一键提交、快速受理”。
  针对土地征收补偿这类民生热点争议,福州市还创新推行“每案必达、现场必勘”办案模式,由办案人员实地核查征收情况、核算补偿金额,确保审查无死角、补偿不漏项。2025年,福州全市办理重点民生领域案件642件,其中土地类案件547件、纠错43件,涉及土地122.76亩,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综合效能,福州市司法局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行政争议“诉讼导入复议”工作机制,对进入诉讼程序但被诉行政行为存在问题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转入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处理。
  “该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审理期限短和对行政机关‘纠错终局、一次审结’的特点,减少因行政机关上诉、再审申请引发的程序空转和司法资源浪费,维权周期平均缩短4个月。”福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负责人表示。
  目前,“诉讼导入复议”工作机制已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司法局和8个管辖法院。2025年,全市共有64起行政诉讼案件转入复议程序直接化解,高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源头止争议 守护社会安宁
  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把行政复议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推动行政争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多元调解、府院联动、源头规范,推动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以法治力量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福州坚持将复议和解、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建立“即收即调、全程调解、回访促调”工作模式。案件受理之初,办案人员主动对接争议双方,争取从源头化解矛盾;审理过程中,通过组织调解会、电话联络等方式,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手段,推动各方达成共识;案件审结后,做好案后回访和答疑解惑,确保纠纷真正“案结事了”。
  2025年,福州全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撤回案件802件,调撤率达18.14%,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复议程序中得到实质性化解。
  针对征迁征收、治安处罚等矛盾多发领域,福州深化行政争议“3+N”跨区域协同化解机制,晋安区还建立行政诉讼大联动大调解制度,对重大争议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做到诉前预判风险、诉中精准化解、诉后巩固成效,让矛盾不升级、不扩散。
  为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福州市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建立“纠错+整改+规范”全链条监督机制,针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执法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68份,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同时,厘清行政复议与信访的适用边界,纠正部分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替代履职处理”的错误做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2025年,福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均实现100%,全市配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131件、诉中调解445件,行政诉讼调解率达17.3%,数量和比率均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福州市司法局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机制创新、强化监督协同,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履职能力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效,为福州法治建设整体提升注入强劲法治力量。”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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