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超期服役“施工桥”再建新桥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肖家云 曹琛

  初春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五星村附近,清水江波光粼粼,一座崭新桥梁正从原址建造。
  “没想到这座桥有那么大的问题,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群众考虑。”近期,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一起以公益诉讼护航群众出行安全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当地群众的肯定让办案检察官倍感欣慰。
  数年前,为服务公路建设,某建筑公司在清水江上架起一座临时施工的便桥。核定使用期限至2019年5月,设计荷载仅限施工车辆,且从未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018年3月,公路项目意外停建,这座便桥却仍“超期服役”,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无人监管不等于无人使用。项目停工后,这座原本仅用于施工的临时便桥却偷偷“转正”,意外成为连接两岸四个村、2598户、万余居民出行必经的“交通要道”。通过这座便桥往返市区可节省30分钟,骑电动自行车赶集、家长送孩子上学、货车抄近路……经测算,非高峰期每10分钟平均通行车辆约30辆,日均通行量超200人次,超载货车更是屡见不鲜。
  “10多岁的小学生骑单车在桥面上骑行,车轮碾过坑洼处,险些侧翻。”办案检察官回忆起初查现场仍心有余悸。无人机航拍画面更能说明问题:桥墩处桩基被洪水冲蚀裸露,钢筋锈蚀如麻花;桥头限高杆早已被撞断,满载砂石的卡车正摇摇晃晃驶过,桥面沉降明显;主体已向下游偏移中线约60厘米。
  桥梁专家检测后得出结论:该桥属于危桥,随时可能垮塌。
  事实上,水务、交管等部门曾向案涉建筑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且在桥头设置安全警示牌。可公路项目停建后,通知书便被当作“废纸”,安全警示牌屡次遭到破坏。“绕路太远”,成了当地群众的共同心声。
  “这不是简单的拆桥问题,要聚焦两岸群众的出行需求,推动拆后重建,才能形成监督闭环。”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翁武华介绍,经初查线索,黔南州检察院果断立案,并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组成由黔南州检察院、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推动各项监督措施落地落实。
  2023年11月13日,都匀市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但会上,每个部门都“各有各的难处”。
  “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坚持实事求是,既关注群众需求,又找到问题堵点,才能开出‘良方’。”黔南州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曹琛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破题:属地政府做好危桥安全隐患宣传,为拆除筑牢群众基础;交管部门规划新公交路线,破解出行便利难题;属地政府和企业完善限宽限高标识及监控,禁止大型车辆通行;水务部门做好汛期河道行洪安全保障。
  为确保相关职能部门快速采取有效措施,2024年3月21日,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对违规修建于清水江河段的临时施工桥梁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公益保护不能打折扣,群众安全容不得等、靠、要。”检察建议发出后,都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雪婷带领办案团队,主动梳理案件办理情况、难点问题及公益损害后果,形成专题报告呈报都匀市政府。政府相关领导高度关注,立即召开专题协调会,统筹水务、交管、属地乡镇等多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凝聚起整改攻坚的强大合力。
  经两级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监督,在都匀市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各部门协同发力、高效推进整改工作。与此同时,都匀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对接,将“临时便桥”纳入贵州省乡村全面振兴规划中,争取到资金项目,同步启动新桥建设。
  2026年1月6日,检察机关赶赴现场对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了解到,五星村施工便桥已全部顺利拆除,现场清理工作正有序收尾,在原址新修的桥梁已开始施工,预计将于2026年10月建成。
  “拆桥是底线,建桥是责任,不能让群众处在‘危险’和‘不便’中。”针对办案效果,黔南州检察院检察长吴柯认为,从发现线索到拆除旧桥、启动修建新桥,州、市两级检察院用800天的一体化监督,诠释了“公益诉讼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而是热腾腾的民生温度”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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