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生命线”意识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褚春红 董隆基

  一场跨越三年、历经十次援助程序的工伤维权事件,令山东省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亚丽至今仍记忆犹新。
  2020年8月,市民史某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32万余元的医疗费,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推向了绝境。得知情况后,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指派法援律师全程跟进。
  然而,命运并未眷顾这个家庭。就在劳动能力鉴定前夕,史某某不幸离世。“援助之路骤然陷入‘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前,因工伤导致死亡能否认定工伤待遇’的困境。”李亚丽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面对这一困境,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止步,依据病历材料,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裁决提供了关键参考依据。最终,受援家庭收到相关赔偿及抚恤金。
  这个案件的办理,是济宁市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在这座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
  近年来,济宁市强化办案质量“生命线”意识,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通过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优化服务举措等,以法律援助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据介绍,济宁市将法律援助连续两年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已建成34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325个村(居)联络点,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全面贯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上门服务,并配备适老适残便利设施。涉及家暴、虐待等情形的案件,则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确保每一份求助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在标准化建设方面,济宁市顺利完成国家级试点任务,系统梳理全流程的63项法律援助标准及165项国家级窗口服务标准,打造出精准可及的服务标准体系。“12348+”服务模式的推广,让热线咨询年均回复量突破10万人次,群众只需一个电话,即可获得专业的法律指引。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构建起全流程、多维度质量监管体系,在参照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修订完善《济宁市法律援助机构案件评查规范》,优化办案指引和文书模板,实现了服务与管理“有标可依”。近三年来,济宁市被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抽查的案件评估优良率始终保持100%,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法律援助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济宁市创新推出“法律援助+”模式,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合人社、住建等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协同妇联、残联守护妇女儿童与残疾人权益;与民政部门实现经济状况信息共享,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快速获得援助。
  同时,志愿者招募培训机制的建立,助力“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市级金奖。法律援助与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多方参与、高效联动的维权格局,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守护。
  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度,济宁市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广覆盖、精准化宣传,让法援故事深入人心。比如,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一月一主题”活动,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乡村、工地、学校,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打造“一县区一品牌、一中心一特色”品牌矩阵,通过品牌引领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据统计,济宁市平均每年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件,无偿提供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
  “济宁市法律援助机构将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深化质量管控、强化协同保障,推进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利化,为法治济宁建设贡献更加坚实的法援力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济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庆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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