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定分止争的“法理情”交融

  □ 吴真真

  去年2月初,一则“胖东来红内裤掉色致敏”的视频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作为案件承办法官,当我第一次点开那段长达14分钟、情绪激烈的视频时,就意识到这并非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它牵动着百万粉丝博主、河南明星企业、万千消费者的敏感神经,更考验着司法在舆论漩涡中定分止争的智慧与温度。
    视频中,段女士声泪俱下,控诉穿着从胖东来购买的内裤后过敏,质疑企业“店大欺客”。而胖东来则提交了厚达数百页的证据:三份权威质检报告显示产品合格,陪同就医的录音记录着工作人员的耐心,下架数万件商品的损失清单触目惊心。
 如何厘清消费者监督权与企业名誉权的边界?我们合议庭连续三天埋头梳理卷宗,逐帧观看视频,对比双方数十份证据。我们发现,段女士过敏是事实,但医学诊断并未确认与内裤直接相关;胖东来处理投诉确有瑕疵,但积极陪同就医、承担费用、下架自查的态度同样清晰。真相,往往藏在情绪的背面。
  2025年5月28日,开庭审理时,能容纳200多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我们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旁听。
          质证环节最为激烈,双方律师唇枪舌剑。我们合议庭适时引导:“请双方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在法理框架内,给足双方表达空间。
   最触动我的细节发生在最后陈述阶段。段女士哽咽着说:“我是许昌人,以前常夸胖东来是家乡骄傲……”那一刻,我看到的不是一个“维权斗士”,而是一个对本土企业爱之深、责之切的普通消费者。而胖东来代理律师也坦言:“我们的服务确有提升空间,但品牌信誉是企业生命线。”
   “侵权事实是否成立?损失如何认定?道歉方式怎样才有效果?”合议时,我们反复斟酌。我们一致认为,段女士在未核实过敏原因的情况下,使用“品质问题”“名不副实”等定性言辞,确已超出正当监督范畴。但考虑到其维权初衷、实际损害及企业社会责任,我们未支持百万赔偿诉求,而是综合下架损失、检测费用、维权支出等合理成本,结合侵权情节、传播范围,酌定其赔偿40万元。
  最费心思的是道歉方式,既要恢复名誉,也要避免二次伤害,给予补救措施必要的时间效力。我们在判决书中写道:“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30日内不得删除。”我们还特意注明:“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以公告方式执行。”这既是对败诉方的督促,也是对胜诉方的保障。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让我欣慰的是,段女士后来打来电话,声音平静了许多,“法官,我在准备道歉视频了。这次教训我会记住。”而胖东来法务负责人也表示,“企业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客诉流程。”
       这起案件的办理,让我深刻体会到,基层法院审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民心。当舆论场情绪汹涌时,司法机关要成为那艘稳重的航船;当双方针锋相对时,法官要搭建理性对话的桥梁;当法条看似冰冷时,法官要在裁判中传递法治的温暖。
   如今,这起案件的风波已经平息。但那段在证据海洋里寻找真相、在法理情理间权衡取舍、在舆论关注中坚守公正的日子,始终提醒着我:法官手中有槌,更要有心——敲响的是法治强音,守护的是人间烟火。这或许就是“天平文化”最生动的注脚:天平两端,一端托着法律,一端载着民心。
  (作者系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