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彬代表呼吁推行工资监理复核制度
筑牢农民工“安薪”防线
□ 本报记者 王婧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指出,“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总监邹彬建议,在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款与工资分账支付、工资金额监理复核制度,构建源头隔离、过程监管、闭环追责机制,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但工程款与工资款混同支付这一问题仍需关注。为此,邹彬建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专项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工程款与人工费(工资)分账支付+监理复核签字”制度,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修订强制性支付流程,实现“资金源头隔离”。邹彬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单独列明人工费用总额及占工程款的最低比例;强制设立唯一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明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须按合同约定比例,在支付工程款前优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
赋予监理实质性监督权,筑牢“支付过程把关”。邹彬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拨付工资专户资金前,须向监理单位提交工资支付明细;监理单位依据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数据等进行实质性复核确认;明确“无监理复核签字不支付”刚性规则;保障监理独立履职,严禁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干预复核工作。
建立闭环责任与奖惩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邹彬强调,对未按规定设立工资专户、未执行分账支付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暂停项目施工许可,限制其参与新工程招投标;对虚报工资明细、拒绝配合复核的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对虚假签字、疏于复核的监理单位,扣除其信用分值,降低监理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邹彬认为,此举既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也能助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