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有效推进社会治理


  陈鹏帆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自觉将履职融入治理大局,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将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坚持系统治理,变“碎片化”为“系统化”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系统观念,才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的社会效果。
  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行刑双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罚当其错”、杜绝“不刑不罚”、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机制。2025年,通过正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23人,已刑事立案15件;在反向衔接工作中,制发检察意见234件292人,采纳率达97.6%。在具体举措上,一方面打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抓实“四个升级”:数据库升级,与市数政局对接,打通数据壁垒;模块建设升级,对行政执法权力变更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案件管理升级,建立历史案件追踪系统,避免权限调整导致案件处理断档;核查方式升级,实现24小时“智能核查+人工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健全闭环管理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正向反馈+反向跟踪”机制。检察机关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推送线索后,及时核查处理结果,并监督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双文书同步送达”机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行政责任,确保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深化一体履职,促进系统协同发力。强化系统观念,以一体履职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保护相互交织的问题,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5年,在办理122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同步审查涉案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受损,在批捕、起诉环节同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聚焦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类案件等涉未民事重点领域,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聚焦教育、户籍等涉未行政争议重点领域,找准监督点,精细化办理行政监督案件。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领域公共利益,依法拓展监督范围。聚焦涉未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保护突出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促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
  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强化类案监督。2022年至2025年共研发68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其中6个被推送至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应用模型办理类案633件,实现了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从碎片化监督向体系化监督的转变。目前正按照最高检部署,积极推进Deepseek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事实认定、证据审查采用、精准量刑、法律文书制作提供智能化辅助,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二、坚持综合治理,从“单维度”到“多元化”
  社会治理具有多元性与复杂性,仅凭单一部门难以取得良好成效。对此,既需要上级检察院和下级检察院齐抓共管,也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实现“1+1>2”的效果。
  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标准(试行)》,就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针对取证要点、法律适用难点,结合本市实际作出详尽规定,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实践操作指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新型犯罪案件,应公安机关商请或依职权主动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净网行动”“守护校园安全”等活动,综合发挥打击、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建立常态化协作与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犯罪新形势、新特点,统一执法思想。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相关犯罪高发成因及管理漏洞,研究预防对策。共同开展法治宣传,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增强犯罪预防与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检察建议运用。一方面,针对行业出现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监管规则,从源头预防违法犯罪。另一方面,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协同联动,推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综合治理的延伸。
  三、坚持源头治理,从“办好案”到“治未病”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树立“涉案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理念,把预防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做到涉案矛盾纠纷不上交。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通过前端预防、中端控制、刚性保障,切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规范开展重复信访治理,推动解决“终而不结”问题,维护信访秩序。派员常驻张家口市综治中心,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强化前端风险研判与预警。在办理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时,对重大风险点认真标注,通过“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警”,制定预警处置方案,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积极运用司法救助等方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结合案情开展普法宣传,尤其对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及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回应关切,2025年共举行公开听证392场次,让高质效办案的过程成为向人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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