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四川行政复议工作交出亮眼答卷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2025年,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紧扣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争议化解、提升监督效能”为核心,交出了一份兼具法治力度与民生温度的年终答卷。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9884件,同比增长51.73%,以调解和解方式实质化解争议1091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9.5亿元,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彰显,为四川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四川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打出“服务+监督”组合拳,将法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让行政复议成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在涉企服务方面,全省深化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创新“线下直达+线上便捷”服务模式。成都市分层分级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建立政企沟通“七项机制”,制度化举办“民企会客厅”,全年开展法治助企“面对面”活动80期,覆盖1344家企业,精准解决979家企业1162件诉求,同时优化“容缺受理”“简案速办”机制,将涉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31天。达州市结合“千名干部驻企业强帮扶促发展”活动,组织行政复议与法律服务力量下沉一线,全年走访企业1200余家,实现从“坐等申请”到“上门问需”的转变,让企业维权“少跑腿、不跑腿”。
  在争议化解中,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法理情”融合,既避免“一刀切”处罚,又规范执法行为。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验收先投产,被某市生态环境局拟罚款30万元,行政复议机构经阅卷、听证及案件研讨,认定该行为符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情形,最终推动执法部门免予罚款,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既减轻企业负担,又守住环保底线。针对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某公司支付2017年至2023年违约金2194.5万元的案件,复议机关查明企业2019年才正式投产,依法将违约金变更为1475.7万元,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718.8万元,以精准审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全省出台《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办法》,对44件长期未结的重大疑难涉企案件实行“四级审查+挂牌督办”,目前已办结30件。某运输公司不服某区人社局工伤认定案中,因牵引车与挂车分属不同公司挂靠导致责任认定复杂,案件拖延近半年,经挂牌督办后,复议机构厘清“两车运营属不可分割整体”的事实,推动执法部门14天内办结案件,高效化解企业维权难题。
让矛盾化解更高效更暖心
  四川行政复议机构以“畅通渠道、强化调解、衔接协作”为抓手,推动行政争议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尤其在新业态、民生领域,用一个个典型案例诠释“复议为民”的宗旨。
  渠道畅通是基础。全省统一开展“在线复议”宣传周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演示视频、操作指南,推动“掌上复议”“在线申请”全覆盖,全年新收在线行政复议申请8850件,占新收案件的22.19%,是2024年的4.23倍。自贡市在行政争议较多的部门设立“行政复议直通车”窗口,乐山市推动交警支队行政复议转递点常态化运行,阿坝州将“掌上复议”宣传资料翻译成双语,让不同群体都能便捷享受复议服务。
  调解和解是关键。全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分步推进”思路,在6个市、18个县(区)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依托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资源建成125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出台配套制度95个,形成“复议+调解”的高效解纷模式。在某网约车公司不服某区交运局617件行政处罚案中,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召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运局建立协作机制,通过“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厘清企业合规整改难点与执法标准,最终促成执法部门将1231万元罚款降至365万元,企业承诺限期提升“双证合规率”,既规范新业态经营,又保障司机与乘客权益,实现“多赢”。
  针对民生类争议,复议机构更是精准发力。某公司与员工古某某因产假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产生纠纷,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3.6万元(含赔偿金),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构发现古某某未参与程序,依法追加其为第三人,通过三次调解,厘清公司“对劳动政策存在认识误区”的症结,最终促成公司全额支付款项,古某某及时拿到工资缓解家庭压力,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张某(外卖骑手)社保稽核案中,因原公司已注销导致社保补缴无主体,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织人社、税务、行政审批局会商,创新促成原公司股东给予经济补偿、张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方案,既解决新业态从业者社保难题,又为同类案件提供“四川解法”。
以个案纠错推动“规范一片”
  四川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个案纠错与类案规范相结合”,通过“纠错+建议+协作”的监督模式,推动行政执法从“粗放”向“精准”转变,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的效果。
  202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5632件,纠错率18.42%,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904份。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仅凭两家公司网络平台联系人相同,就认定其串通投标,对某建设公司罚款约11万元,复议机关以“事实不清”撤销决定,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正20余件类案,为企业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同时明确“联系人相同≠串通投标”的执法标准,避免类似错误。
  在公共卫生、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监督效能更显突出。某公司游泳馆因水质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被从重处罚,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发现,该公司2023年已因同类问题被处罚,2024年再次违法,符合从重裁量情形,依法维持处罚决定,既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又明确“屡罚不改”的执法尺度;针对超龄用工工伤认定难题,某公司招聘的超龄员工刘某工作时摔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公司不服。复议机构组织听证会,依据“未办退休、未享养老保险待遇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维持认定决定,并建议公司为超龄员工购买商业险、人社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从源头预防争议。
  此外,全省还建立行政复议与法治督察、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机制。成都市、泸州市、宜宾市将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研究处置;川渝联合开展行政复议合作交流,邀请8省(市)参与,出台《建立川渝地区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办法》机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推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全省深化队伍能力建设,举办第二届行政复议业务技能比武、行政审判与复议同堂培训379次,与5所高校共建“双基地”,8篇法律文书、7篇论文获全国奖项,为监督效能提升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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