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修订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让企业“守信有价守信有用守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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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创新性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相关内容有机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AEO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构建“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外贸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海关信用管理制度。近日海关总署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信用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表示,海关总署将以信用管理为抓手,持续优化落实分级分类管理,通过‘由企及物’指导口岸实货监管,助力构建‘物企并重’的穿透式监管模式,进一步发挥信用在优监管、稳外贸、促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助企惠企激发外贸主体活力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的,为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目标、提升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
  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与不同国家(地区)海关之间开展AEO互认合作,给予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目前全球已有110个国家(地区)实施AEO制度,签署的双边、多边AEO互认协议超过130个。因此,企业获得AEO资质就意味着其货物可以在大部分国际贸易中畅通无阻,AEO资质被视为跨境贸易的“绿色通行证”。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创新性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相关内容有机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AEO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构建“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外贸营商环境。
  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国AEO企业有6876家,虽然数量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1%,却贡献了全国近40%的贸易额,发挥了外贸“主力军”作用;2025年,AEO企业平均进出口查验率仅为常规企业的18.5%;超过97%的AEO企业享受到“定期管理类核查每年不超过1次”等便利……
  为更好助企惠企激发外贸主体活力,《信用办法》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一是优化企业信用等级,积极回应广大中小企业需求,将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明确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都是中国AEO企业;二是建立失信信息修复机制,形成“失信惩戒、便捷修复”的良性循环,激励企业珍视信用、主动合规;三是建立企业容错机制,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对AEO企业和失信企业都给予容错机会,支持企业稳定经营;四是优化AEO企业复核程序,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让程序更简洁高效;五是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适用范围。
企业信用培育固化为制度
  海关企业信用培育,是指海关运用多种形式,主动对进出口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辅导、帮扶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强化自律合规意识、规范和优化内控管理、提高诚信守法水平、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林建田表示,企业信用培育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环节,贯穿海关信用管理的整个过程。自AEO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海关就创造性地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工作,基于多年来的探索实践,在此次修订中进一步固化为制度,这也是中国海关AEO制度的一项特色创新。
  林建田进一步介绍,通过对企业开展信用培育,可以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通过提升进出口企业对信用的认知水平,强化企业自觉守法、自律管理的意识,这对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和提升监管效能有着重要意义;此外,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对海关信用管理制度的认知不足和偏差,对于强化关企合作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共同构建公平诚信的外贸营商环境;最后,可以缓解海关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等,既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普法宣传,又从另一角度强化守法监督,对海关而言,是一种执法权力的监督,对企业而言,是一种守法标准的制约,巩固了“亲清”关企关系。
  据悉,为支持更多诚信守法企业成为AEO,不断提升AEO企业外贸贡献度,海关将聚焦扩大企业信用培育范围、丰富企业信用培育方式、提升信用培育智能化水平、优化认证人员能力培养四个方面,持续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
  其中,在扩大企业信用培育范围方面。海关将全力服务国家外贸发展大局,重点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梳理外贸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新质生产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深化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并动态更新AEO重点培育企业库,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开展辅导培训,不断拓展AEO政策普及面,扩充AEO后备军,在保证AEO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帮扶更多企业。
  “在加大培育力度的同时,也严把认证质量关,绝不放松认证质量,绝不降低认证标准,持续打造、擦亮AEO‘金字招牌’。”林建田表示。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代表对海关信用培育体会颇深,该企业代表表示:“十多年来,我们切实体会到了海关对企服务在不断升级和完善。”2025年,在海关指导下,该企业获得了覆盖“税、费、险”全链条的激励政策支持,在跨境人民币收支便利、单位账户费用减免、流动资金贷款速度和利率方面,实现了税费优惠与手续费减免的“双重减负”,并凭借AEO资质申请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120万元,切实感受到“信用资产”的增值效应。
  “修订后的《信用办法》发布后,海关总署组织企业政策宣讲会,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对海关信用管理制度的认知不足和偏差,让企业看到了海关通过提升进出口企业对信用的认知水平,构建公平诚信的外贸营商环境的诚意。”该企业代表说。
更加动态优化透明高效
  修订后的《信用办法》不再直接列明管理措施,而是改为通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管理措施目录》)动态发布。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齐溟表示,海关将以公告形式单独发布《管理措施目录》,这是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向“动态优化、透明高效”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单独发布《管理措施目录》,就像一份动态的“措施菜单”。海关可以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外贸形势变化和监管实践需要,及时对管理措施进行优化和更新,使政策始终保持生命力与适应性。
  “对企业来说,这样做好处很明显。”齐溟表示,所有措施集中公开,哪些信用等级对应哪些便利、哪些约束措施,一目了然。海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企业反馈,及时对“菜单”进行优化更新,企业能更快享受到更合身的政策措施。
  齐溟介绍,为了让企业及时了解、真正用好这些便利措施,除了网站公告,海关还会通过“海关发布”、12360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推送最新政策;此外,每次《管理措施目录》有重要更新,将会“线上+线下”组织专题政策宣讲会,配套发布解读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白改了哪里、对诚信守法企业有什么好处和便利,对失信违法企业有哪些惩戒和约束;海关还会通过12360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以及海关企业协调员,及时为企业答疑解难。
  “总之,企业只要诚信经营、积累信用,就能在这份‘菜单’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便利,真正让企业‘守信有价、守信有用、守信有感’。”齐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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