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律服务,正是涉外企业最需要的”

洛阳构建全链条涉外仲裁服务体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逐浪海外的‘风’有多大,对涉外法律服务的渴求就有多深,法律护航成为海外中企的迫切刚需。”2月5日,河南省洛阳市某驻外企业负责人到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咨询涉外仲裁事项时说。
  近年来,洛阳市辖区内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海外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等重大项目。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跨国境、跨文化、跨法律体系的合作,不可避免地给企业带来诸多争议和风险。我们立足洛阳外贸产业基础与跨境贸易发展需求,以‘国际化布局、专业化服务、数字化赋能、制度化保障’为核心路径,指导洛阳仲裁委员会组建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构建全链条涉外仲裁服务体系,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提供专业服务
  某企业与某工程集团公司下属的境外分支机构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某企业受托承接某工程集团公司在境外某工程项目的空调系统专项安装工程,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中国洛阳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受当地政策调整影响,案涉项目停工。经某企业与某工程集团公司下属的境外分支机构平等协商,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书》,明确“因项目停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承包合同,工程价款按已签认的结算单清算,某工程集团公司下属的境外分支机构应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但某工程集团公司下属的境外分支机构没有按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
  面对争议,洛阳仲裁委员会迅速组建由仲裁专家、律师、工程领域专家构成的仲裁团队,量身设计“争议调解+仲裁”双轨争议解决机制,指导双方化解海外诉讼风险。
  洛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小锋介绍说,仲裁团队结合案涉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设计“先调解、后仲裁”的递进式解决方案,首先由仲裁庭进行调解,既避免了耗时长的境外诉讼,又通过《合同解除协议书》中的程序时限条款锁定执行节点,保留协商灵活性的同时保证了争议解决的终局性。
  “仲裁团队协助争议双方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程序时限及裁决执行保障措施,同时提供境外当地司法环境解读,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跨境执行风险。”张小锋说,在洛阳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团队的专业协助下,仅用45天便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成功收回工程款后,某企业负责人说:“洛阳仲裁委员会的专业服务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使我们在海外也能站得稳,这样的法律服务,正是涉外企业最需要的。”
聚焦关键职能
  如今,洛阳市司法局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建成全省首个市级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总面积2100余平方米,设置14个专业服务窗口,构建“企业点单—中心派单—机构接单—政府督单”的服务闭环,实现纠纷预防、调解、仲裁、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衔接。
  “全球化布局,分阶段推进境外仲裁联络处建设,打通了跨境服务物理壁垒。”党慧介绍说。
  洛阳仲裁委员会境外联络处以“服务窗口+纠纷前置化解+资源对接平台”为核心,聚焦三项关键职能,即对接当地中资企业、华人商会收集涉外法律需求与纠纷线索,提供仲裁咨询服务;联动境内律所开展跨境纠纷调解、证据固定等前置工作,降低纠纷处理成本;建立与当地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的合作渠道,为仲裁业务落地做好铺垫。
  截至目前,洛阳涉外仲裁裁决获得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认与执行,涵盖装备制造、建筑工程、摩托车、跨境电商等洛阳优势产业,当事人满意度达98%,既有效匹配了外贸产业的纠纷化解需求,又有效降低了企业跨境经营的法律风险。
规范运行流程
  洛阳市司法局主动对接市商务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管委会,将洛阳仲裁委员会境外联络处建设纳入《洛阳市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若干措施》推进范畴。洛阳仲裁委员会依托现有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一站式”平台,建立境内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联络处业务与本地仲裁、公证、调解等服务的无缝对接。
  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洛阳仲裁委员会制定境外联络处工作规则等,明确与律所的权责边界,避免服务重叠或责任推诿;建立域外法查明协作机制,依托洛阳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的域外法查明资源,联合境外律所搭建区域法律数据库,为仲裁案件办理提供支撑;加强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商会的沟通对接,防范境外运营风险。
  在深化外部合作联动方面,洛阳仲裁委员会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保持紧密联系,健全“诉裁调”衔接机制,通过走访涉外企业宣传商事仲裁“便捷高效、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保护商誉”的特点,拓展服务覆盖面。
  “洛阳仲裁委员会的实践证明,仲裁机构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个案胜诉,更在于通过‘规则设计—程序优化—执行保障’的全链条服务,通过定制化仲裁服务、国际化团队建设与前瞻性风险防控,依法助力企业‘扬帆出海’。”党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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