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评论
13 5/13 4 5 6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法治守护“地球之肾”绘就美丽中国
· 标准引领网络表演行业行稳致远
· 让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更有章可循
· 图说世象
· 答好快递员权益保障大考试卷
· 招徕远人
· 谨防“解酒神器”误导公众

标准引领网络表演行业行稳致远

( 2026-0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评论
  □ 郑 宁

  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近年来蓬勃发展,已成为数字经济的新引擎、文化传播的新载体。其中,团体直播(以下简称“团播”)作为新兴演出形式,凭借多元内容供给、互动性强等特点,受到广大网友喜爱,成为行业增长新亮点。经纪机构作为连接平台与表演者的关键枢纽,在整合资源、规范艺人行为、传递行业价值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但行业高速扩张的背后,商业利益的非理性驱动也催生了低俗恶搞、虚假宣传、诱导打赏等问题,既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冲击着网络文明底线。
  为填补行业标准空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46273—2025《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了《网络表演团体直播运营管理要求》(T/ZGYC011—2026)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这是我国首份团播团体标准,旨在规范团播活动的策划、执行与运营管理,促进团播健康有序发展。两份标准虽颁布主体不同、规制重点各有侧重,却传递出高度一致的价值导向——为网络表演行业划定合规边界。
  一是坚守以人为本,筑牢权益保护底线。《国家标准》从人员管理入手,明确要求严格核验从业者身份、落实主播实名认证,严禁违法失德及行业禁入人员入行,同时通过规范合约管理、完善培训体系,为从业者营造合规从业环境。《团体标准》则聚焦团播从业者权益,强调防止过度直播,保障表演者劳动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国家标准》强调专门建立未成年人打赏防护体系,主动提供打赏风险提示和消费管理指导,严禁任何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内容和行为;《团体标准》也重申未成年人保护底线,二者共同构筑起守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二是秉持内容向善,传递正向文化价值。两份标准均明确抵制不良内容,倡导优质内容传播,彰显网络表演的文化价值。《国家标准》倡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专业文艺展演等正向内容,严格管控低俗、不良导向信息。《团体标准》则针对团播内容特点,进一步细化要求,不仅强调保障表演质量,更规范历史题材内容创作与服化道考据,同时在管理层面要求不浓妆艳抹或过度磨皮美颜,避免审美异化,推动团播内容向高品质、正能量升级。
  三是践行系统治理,构建多元协同格局。两份标准均以运营机构为核心,覆盖资质审核、内容创作、直播执行、应急处置的全链条环节,联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经纪机构等主体,形成多方参与的格局。《国家标准》搭建起覆盖经纪机构运营管理、服务供给、安全保障全流程的合规框架,要求机构健全内容审核、应急处置、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筑牢行业安全防线,这有助于推动经纪机构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团体标准》则聚焦团播全流程运营,从机构人员、内容技术、服化道、安全保障、社会责任等方面划定清晰合规边界。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落地,规范的价值在于执行。尽管两份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其蕴含的法治理念与实践价值,亟待在行业发展中落地生根、发挥实效。这需要凝聚多方合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平台和运营机构尽责、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长效机制,让标准从“纸上”落到“地上”。
  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与执法保障,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与个人依法追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业协会要做好标准宣传、解读与培训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同时完善行业自律惩戒机制,建立失信名单与信用约束制度,提升行业自我规范能力。直播平台与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将相关要求内嵌到平台规则、审核流程与内部管理制度中。社会层面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总之,只有各方协同发力、严格落实法律法规、遵照有关标准要求,才能持续净化行业生态,推动包括团播在内的网络表演行业在合规轨道上健康有序、行稳致远。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