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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办化身“协调办”为企业解难题

( 2025-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申东
  
  “我受公司委托,撤回之前的行政复议申请,认同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缴纳40560元的罚款。”近日,从外地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投资置业的李某再次来到金凤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复议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郑重地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上签了名字。随后,她向有关单位缴纳了罚款。
  尽管撤销了申请,缴纳了罚款,但李某还是很高兴,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金凤区复议办为我们企业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半年多都没办下来的施工许可证,在复议办召开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后,仅三天的时间就顺利办理了,这可真是救了我们的急!”
  2024年,作为金凤区招商引资项目,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落户位于金凤区的银川经济开发区,所租赁的项目用地需按车企的要求重新装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才发现项目用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原房屋建筑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设计图缺失,加之房产证系容缺办理,导致审批材料无法补全,施工许可证办理受阻。“为了办理施工许可证,我们前前后后跑了很多趟,银川市经开区、金凤区多个部门来回跑,就是办不下来。为了不耽误工期,只能先施工装修,我们绝非主观故意未批先建,知法犯法。”李某告诉记者。2025年5月,因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金凤区住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对该行政处罚提出异议,随即申请行政复议。
  金凤区复议办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细致勘验,同步走访多个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办证流程环节。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审管分离、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政策衔接不畅等痛点问题,组织召开听证会搭建多方对话平台。
  听证会上,被申请人金凤区住建局答复,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裁量适当,应当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面对企业1200多万元的项目可能打水漂的困境,加之审批部门的级别高于金凤区复议办,复议办在听证会后随即组织召开案审会,恳请银川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局、金凤区住建局、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最终达成共识,相关审批部门明确表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将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切实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业人员指导企业补充关键材料,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紧密衔接,推动问题实现闭环解决。
  案审会是金凤区行政复议办的一项制度创新。金凤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刚告诉记者,案审会作为专门针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设立的会议机制,其审理范围涵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案件事实难以认定、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等情形的案件。案审会邀请涉及案件领域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法制人员、政府法律顾问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作为参会人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讨论,从不同专业角度为案件审理提供见解。最终,根据多数意见形成案审会决议,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特邀专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乔生彪指出:“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客观存在,但是各部门应该改进执法理念,在坚守合法合规底线的基础上,对投资企业提供‘保姆式’的服务。”
  “行政复议不仅是纠错机制,更是化解矛盾的‘缓冲带’。”金凤区复议办办案人员宋兰芳表示,本案中,企业因历史原因陷入“程序空转”,若简单维持处罚决定,既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也可能影响招商引资环境。复议办通过搭建对话平台,推动行政机关从“各自为政”转向“协同共治”,既维护了执法权威,又体现了执法温度。
  案审会结束后的第三天,施工许可证就办了下来。李某告诉记者,有了施工许可证,可以加快施工进度,并且可以向总部申请300万元的投资回款。
  金凤区司法局局长王琼告诉记者:“复议办这一次积极作为,主动化身为‘协调办’,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对于处理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今年以来,金凤区司法局办理了4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起维持,3起成功调解,化解率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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