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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提质增效 纠纷实质化解
厦门法院持续深化案件执行惩戒措施“闭环运用”

( 2025-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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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成立厦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连续9年出台执行联动工作方案,联动单位从23家增加到73家。
  针对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如何找、是否拘、拘留后以及服刑中怎么办等问题,厦门法院深化探索,进一步扩大联动范围,开展公益悬赏、预警告知、执拘联动、执监联动,让拘留、服刑等刚性惩戒既有力度,更显温度,促推执行提质增效、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益悬赏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

  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难找,一直是制约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
  2021年9月,在由申请执行人提供悬赏金的传统悬赏模式基础上,厦门中院进一步深化创新,着力发动社会公益力量,扩大悬赏金来源,联合厦门市诚信促进会共同设立“厦门市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建立执行公益悬赏机制,依托社会公益资金,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进行公开悬赏,将人、财查控触角向更深处延伸。
  在一起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胡某拖欠货款5万余元,胡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廖某希望能够通过悬赏查找胡某下落,但在款项执行到位前,其经济状况也十分不好。
  执行干警主动将胡某纳入公益悬赏平台,在一次假期期间,有群众发现胡某下落并及时将信息提供给执行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对其进行拘传。
  经过释法说理以及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胡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筹钱将货款全额履行。提供胡某下落线索的群众也从公益资金中获得1000元奖励金。
  据了解,公益悬赏机制运行4年以来,厦门法院已发布悬赏信息5150条,成功查找并拘传被执行人643人,兑现悬赏金61.1万元。
  “很多执行案件尤其是标的额较小的案件,被执行人能否找到,往往是案件执行取得进展的关键。”厦门中院执行局局长郑萍表示。为确保把通过公益悬赏等渠道获得的线索用好、用足,厦门法院打造“执行+法警”工作模式,两级法院均有法警长期派驻、协助执行,接收举报的联络方式24小时畅通,并在收到线索后快速响应、及时出警。今年以来,已成功拘传被执行人586名,为促进案件执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预警告知
执行惩戒更有温度

  被执行人具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高消费或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行为,执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甚至移送追究拒执罪的,能否再给其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厦门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针对上述情形的被执行人,再次向其发出预拘留、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敦促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一起案件中,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陈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未主动履行,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厦门中院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陈某收到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前来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案件。协商期间,陈某积极筹钱,筹足首期款30万元并当场转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鉴于陈某主动前来法院、积极筹付首期款且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经合议后决定对其暂不采取拘留措施。
  对于预通知发出后,仍拒不前来处理案件的,执行法院坚决依法严厉惩戒。在被执行人黄某一案中,黄某拖欠本金近300万元。在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后,其未与执行干警联系。执行法院联合公安机关等进行多方查找,找到其下落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厦门法院已向359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或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促成210个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实际执行到位6350万元。
双向联动
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为使拘留措施在促进案件办理、纠纷化解中发挥最大效能,厦门中院和厦门市公安局于2024年9月联合建立“执拘联动工作机制”。
  某酒楼拖欠业主占用费近13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酒楼实际控制人汪某不仅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还擅自转移酒楼经营性收入。厦门中院依法对汪某司法拘留15日。
  汪某被送到拘留所后,管教民警第一时间找汪某谈话,多次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和说服劝导,最终汪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入所拘留第3天,汪某通过电话安排酒楼工作人员主动清偿欠款。鉴于汪某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厦门中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拘留是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惩戒,但拘留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根本目的还是要推动案件执行取得实质进展。”郑萍表示。据悉,该机制建立以来,厦门法院已推动自动履行或执行和解330件,实际执行到位6381万元。
  除了强有力的“执拘联动”,厦门中院还先后与厦门监狱、泉州监狱、翔安监狱、龙岩监狱建立“执监联动”工作机制。综合发挥法院、监狱分别在强制执行、纠纷化解、罪犯改造等方面职能作用,推动财产性判项尽早履行完毕,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在监狱服刑的丁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于201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应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余元。在监狱服刑10年来,经过教育改造,丁某思想有了很大转变。
  在监狱民警教育引导下,丁某表达了想积极履行赔偿的意愿。在写下悔过书的同时,丁某动员家属筹集赔偿款,变卖老家祖宅筹得17万余元,又向亲戚朋友多方借钱筹齐全部款项。
  今年8月,在执行干警和监狱民警召集下,丁某家属及被害人家属来到厦门中院,丁某弟弟代丁某宣读了丁某手写的悔过书,并向被害人家属致以真诚的道歉。经过沟通调解,被害人家属愿意接受道歉及赔偿款,并签下谅解书。
  据悉,自“执监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厦门法院已经推动涉刑事财产性判项案件执行完毕或执行和解589件、实际执行到位6545万余元,同比分别上升55.82%、144%。
  “我们将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惩戒措施的‘闭环运用’,最大程度发挥惩戒措施的综合效能,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表示。
  图① 法院干警根据悬赏线索在机场拘传被执行人。
  图②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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