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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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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
·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脱贫和绿色发展之路
· “两国相争,不斩来使”?
· 应当遵循科技包容性和可裁判性
· 应交叉检视需求侧和供给侧维度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

( 2025-06-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将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以宪法凝聚起全社会的最大共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石,筑牢治国理政的思想基础。
  一、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是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
  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是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
  首先,从历史逻辑看,我国宪法序言在回顾20世纪中国社会所发生的翻天覆地伟大历史变革基础上得出一个基本结论,那就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由此,以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必然性和正当性,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宪法序言在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时,明确将“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作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首要条件。
  其次,从制度逻辑看,宪法第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工人阶级领导自然内含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必然逻辑。宪法第一条第2款在“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之后,紧接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规定既充实了宪法中国家根本制度条款的规范内涵,又进一步丰富了宪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和制度。同时,宪法第一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党的领导内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之中,因此,任何损害党的领导的行为不仅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所不容,也属于宪法所明令禁止的行为,这就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具有极大权威性的宪法依据与保障。
  最后,从实践逻辑看,我国宪法不仅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的领导地位,而且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通过宪法实施和法治实践保证了党的领导在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得到更加全面的贯彻落实,保障了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二、我国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我国宪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筑牢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石,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内在要求、重要功能和显著特征。
  1982年宪法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写入宪法序言。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们党坚持不懈推进理论创新,先后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8年宪法修正案相应地将国家的指导思想完整表述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实现了我国宪法在国家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指导思想的规定与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的表述,有着高度契合性与内在一致性。因此,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宪法规定的具有最高权威、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的国家意志,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和行动遵循,是党章和宪法的共同使命。
  三、我国宪法确立国家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坚持党的领导明确载入宪法,有利于从国家根本法上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在宪法层面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和法治化,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运用法治手段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使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其次,通过立宪修宪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既能确保宪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发展,又能更好发挥宪法作为治国理政总章程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新时代伟大实践、引领新时代伟大变革、实现新时代奋斗目标提供科学理论指引和强大真理力量。
  最后,把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共同规定于宪法之中,既体现了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政治本质,也彰显了我国宪法政治逻辑上的严谨性和文本内容上的科学性。这不仅有利于更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也有利于运用宪法思维和方式增进全社会对党的领导地位和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以宪法精神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全社会的宪法共识,形成强大的政治凝聚力和发展自信心。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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