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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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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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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关于收养法的精深之作
《收养法论:源流、体系与前瞻》序言

( 2024-09-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在公法与私法二分的法律体系中,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共同塑造了私法的调整界域。在全部法律领域中,家庭法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最为突出。近代以降,商品经济的繁荣、契约自由的勃兴以及市民社会的形成,促进了以财产关系为中心的个体主义思潮的盛行,由身份到契约的蜕变间接导致了以家庭关系为核心的身份法慢慢被边缘化,并与如日中天的财产法世界渐行渐远,甚至家庭法的“去家庭化”已渐成趋势。萨维尼揭蘖的、邓肯·肯尼迪发扬光大的“家庭法例外论”也渐成明日黄花。
  家庭法的这种发展趋势在收养关系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长期以来,收养关系的基础是合同,与基于血缘的亲子关系判然有别。在我国,寄身于家庭关系法一隅的收养关系,在私法世界中沉寂日久,从1991年收养法到2020年民法典,三十年间,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则不仅罕有实质变化,且条文数量甚至由34条缩减至26条,足见立法者对其关注度不高,学术界问津者更是寥寥可数。
  事实上,收养是一个需要法学和社会学共同面对的交叉学科问题。它位于个体、家庭、社会与国家四维关系之中,兼具道德伦理和法律规范意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在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妥当地处理收养问题,不仅攸关被收养人个人权利的保障与人格尊严的捍卫,而且也是衡量社会对身份关系治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杆。如今,家庭主义与个体主义已不再泾渭分明,家事法与财产法的互动悄然间唤醒了理论界对家事法的共情与重视。因此,收养法这座“富矿”的挖掘迫在眉睫。
  邓丽副研究员的《收养法论:源流、体系与前瞻》一书解锁了这一矿藏的丰富价值,鲜活地呈现收养法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真实面貌,勾勒了收养法的应然内容。本书主要从规范变迁、体系架构和未来展望三个角度,描绘了收养法的整体图景,古今交错、宏观与微观交融,对于深入了解收养法“由来”与“由去”的发展脉络及其多维面向,助益良多。
  本书主要有以下几大特色:
  第一,点面结合,视角多元。本书是自民法典颁布后首部系统性论述收养法的重要著作,也是作者不遗余力深耕细作数年的结晶。在写作视角上,一方面,本书既强调历史映照与现实关怀,也注重域内法与域外法的比较,还着眼于理论与实务的往返,力求从不同的侧面或角度刻画收养法的前世今生;另一方面,本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收养纠纷所触及的某一项具体制度或具体规则进行点线勾勒,从而在规则与事实之间往返穿梭,增强了收养规则解释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为司法裁判提供了理论支撑。
  第二,体用结合,注重效益。现代法学研究的基本宗旨有二:一是建构体系,提升理论价值;二是阐明机理,助益规范适用。本书正是在这一宗旨的指导下展开收养法研究,一方面,它注重收养法外在制度体系与内在价值体系的建构,统合收养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从而丰富和完善了收养法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它又注重收养规则的教义学阐释与反思,深入浅出剖析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同意、收养程序、收养效力、收养解除等规则,从而为收养规范的精准理解与妥当适用提供了知识支撑。
  第三,方法独到,教义学与社会学互补。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收养法的社会化发展路径,立足于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基本原则,在规范理念上,主张由国家责任转向社会保护,并通过收养机制、收养程序的合理架构,实现收养法由纯粹私法向社会化私法的过渡。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诚然,从现行收养法的体系位置与内在逻辑上看,它关注的对象是收养关系与收养行为,具有纯粹私法的属性。然而,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使得收养问题逐渐溢出私领域,产生了一系列并发性问题,如子女上学、户口迁移、拐卖儿童、虐待或遗弃儿童以及侵犯儿童人身权益等。此类问题,已非私法一己之力所能彻底整治,而需要社会层面的关照与重视、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协力。因此,本书倡导的收养社会化发展路径具有深远意义。
  本书凝聚了作者数年的心血和精力,是一部关于收养法研究的专精之作,其见解之独到、思想之深刻、资料之翔实、文笔之流畅,无不反映了作者从事法学研究的扎实功底和对收养法无与伦比的热爱。这也是一部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工具书,无论对学者,还是对司法裁判者、律师等实务工作者而言,它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值得每一位法律工作者认真阅读与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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