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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确定2万元 申请人到手28万
北京怀柔法院能动履职减轻当事各方诉累

( 2024-08-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马颍华

  “30万元一分不能少,不然我们社保局见。”
  “25万元已是底线,不能再多了。”
  李大伯看着谈话室里两位面红耳赤的女士互不相让,气氛一时僵在原地。桌面上的劳动仲裁“裁决如下”部分清晰可见:执行标的金额为2万余元,与两人争吵的金额相去甚远,看起来并无关联。
  最终,李大伯一开始申请的2万元病假工资款,用人单位答应支付李大伯28万元。而这背后,正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能动履职新实践,让相关矛盾得以一揽子解决,免去了当事各方的诸多诉累。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6年,彼时正值壮年的李大伯经人介绍进入某建筑公司担任木工。法治意识不足的他,未曾与该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变故在2022年10月骤然发生,当时年近六旬的李大伯不幸检出肿瘤后休假养病。经过一年治疗后病情稳定的他重返公司,没承想等待他的不仅是拒绝给付病假工资的通知,他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也被单方否认。
  李大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多年来工作的诸多证据经其梳理,累积成几十页呈上仲裁庭,得到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得以确认,建筑公司需要支付李大伯病假工资”的裁决结果。
  几天后,李大伯拿着仲裁裁决前往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负责执前督促工作的怀柔法院执行干警王泽华和马颍华在例行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评估中发现,李大伯申请执行的某建筑公司在系统内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极少,且件件都已履行完毕。
  一家有履行能力且注重信誉的企业,存在极大执前督促空间。果然,事后来到法院的某建筑公司代理人对于2万元的病假工资一口答应。在听到“注重信誉又为何未主动履行”疑问之后,代理人面露难色,声称并非故意不偿,而是李大伯已经另行就建筑公司未予其缴纳社保在劳动部门提起了维权申请,建筑公司想要等着一并解决,以免前后案件揪扯不清。
  一案将结,一案将生,衍生案件重走执行流程,对于双方均徒增诉累。既然如此,不如两案归一,在执前和解中确定并案数额,为李大伯争取治疗时间,让某建筑公司安心偿还,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的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共赢。
  就这样,闻讯而来的李大伯告知法官,社保部门测算出的金额约为20万元。经法院调解,某建筑公司同意支付25万元将“两案”并案解决,李大伯也点了点头,和解眼见即将达成。
  “25万元不行,我弟弟在你们公司辛苦工作了这么多年,你们没有补偿吗?至少30万元。”听到公司态度和缓,一声尖锐的嗓音从谈话室外传来,李大伯的姐姐进来拦下了李大伯试图签字的手,猝不及防的加码要求让近在咫尺的和解曙光消散一空。
  “25万元已是对李大伯在我们公司辛苦工作的补偿,30万元断无可能。”听到李大伯姐姐提出的陡增5万元的条件,某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语气中也增添了一丝愤怒,分毫不愿再让。
  李大伯垂下头,李大姐与代理人成为新的争议方,双方互不相让,眼见谈判即将崩盘。王泽华和马颍华见此,只好开始了新一轮的调和。一番“砍价”之后,双方最终以28万元达成共识,和解协议终于一签落定。
  签后不到两周,某建筑公司如约将款项转至李大伯账户,随着李大伯发来的收到回款的确认与感谢短信,又一个未生将生的案件得以在执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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