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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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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甘肃省兰州市检察机关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绿色生产力为切入点,着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强化使命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就要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打防结合,在依法严惩各类涉企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挥捕诉职能,不断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坚决扫除以暴力、“软暴力”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拓宽服务渠道,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通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收集各类涉企问题线索,落实线上反馈,不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检律协作座谈会,面向社会通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社会各界对涉企案件办理、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对企业诉讼权利的保护质效。 加强协作配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全链条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持续落实保护企业发展环境责任。结合具体案件办理,对有关金融机构暴露出的内部监管及贷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规范金融监管模式、强化金融领域法治宣传等方面帮助金融单位积极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不良资产案件的发生。 二、依法能动履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检察助力 “四大检察”融合得充不充分,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好不好,是影响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因素。全市检察机关以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基础上,延伸检察触角,提供助企纾困服务,护航各类产业健康发展。 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入推进“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建立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及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不断提升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质效。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的同时,加大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及知识产权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力度,在规范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证据规格等案件办理方面达成共识,切实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与相关部门会签《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成立评估管理委员会,组建专家库。针对小微涉案企业适用传统范式合规容易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以检校合作形式开展“实践课题带动工作创新”活动,征集参考兰州大学关于中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程序研究的创新理论,制定办案工作指引,主导启动合规整改程序并监督验收,达到简化程序、缩短周期的目的。 开展走访调研,加大针对企业解忧纾困力度。严格落实包抓联企业工作,组织干警走访调研民营企业4802家,在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收集各类问题线索227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沟通协调、发挥监督职能等方式,处理办结各类问题149条。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督办机制,尽力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三、坚持因地制宜,为绿色生产力注入检察动能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就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此,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能动履职作用,根据兰州黄河穿城而过的特殊地理位置,坚持因地制宜,着力解决黄河流域节水控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擦亮“兰州蓝”城市名片,不断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 注重一体履职,以共建“一带一路”同守黄河资源。邀请青海西宁、宁夏银川等地检察机关参加“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针对黄河干、支流跨区域危害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等问题,与多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商,合力破解区域边界案件办理难问题,力促一河净水送下游。 抓实数字检察,以打造“数字护河”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黄河兰州段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利用“兰检微共治”平台和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有效整合涉黄河舆情及河道、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从中挖掘涉黄河生态环境案件线索86条,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研判,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9件,发布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水安全典型案例8起,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联合社会力量,以开展“百里巡河”整治顽瘴痼疾。组建由12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扎实开展“百里巡河”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勘验、智能巡河等方式,查找出河道清理整治方面问题10个,发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黄河兰州段趸船长期影响岸线水域安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拆除趸船17艘,问题得以最终解决,有力守护了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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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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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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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郁军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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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甘肃省兰州市检察机关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绿色生产力为切入点,着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强化使命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就要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打防结合,在依法严惩各类涉企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挥捕诉职能,不断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坚决扫除以暴力、“软暴力”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拓宽服务渠道,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通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收集各类涉企问题线索,落实线上反馈,不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检律协作座谈会,面向社会通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社会各界对涉企案件办理、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对企业诉讼权利的保护质效。 加强协作配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全链条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持续落实保护企业发展环境责任。结合具体案件办理,对有关金融机构暴露出的内部监管及贷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规范金融监管模式、强化金融领域法治宣传等方面帮助金融单位积极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不良资产案件的发生。 二、依法能动履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检察助力 “四大检察”融合得充不充分,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好不好,是影响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因素。全市检察机关以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基础上,延伸检察触角,提供助企纾困服务,护航各类产业健康发展。 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入推进“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建立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及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不断提升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质效。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的同时,加大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及知识产权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力度,在规范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证据规格等案件办理方面达成共识,切实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与相关部门会签《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成立评估管理委员会,组建专家库。针对小微涉案企业适用传统范式合规容易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以检校合作形式开展“实践课题带动工作创新”活动,征集参考兰州大学关于中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程序研究的创新理论,制定办案工作指引,主导启动合规整改程序并监督验收,达到简化程序、缩短周期的目的。 开展走访调研,加大针对企业解忧纾困力度。严格落实包抓联企业工作,组织干警走访调研民营企业4802家,在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收集各类问题线索227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沟通协调、发挥监督职能等方式,处理办结各类问题149条。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督办机制,尽力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三、坚持因地制宜,为绿色生产力注入检察动能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就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此,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能动履职作用,根据兰州黄河穿城而过的特殊地理位置,坚持因地制宜,着力解决黄河流域节水控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擦亮“兰州蓝”城市名片,不断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 注重一体履职,以共建“一带一路”同守黄河资源。邀请青海西宁、宁夏银川等地检察机关参加“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针对黄河干、支流跨区域危害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等问题,与多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商,合力破解区域边界案件办理难问题,力促一河净水送下游。 抓实数字检察,以打造“数字护河”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黄河兰州段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利用“兰检微共治”平台和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有效整合涉黄河舆情及河道、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从中挖掘涉黄河生态环境案件线索86条,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研判,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9件,发布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水安全典型案例8起,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联合社会力量,以开展“百里巡河”整治顽瘴痼疾。组建由12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扎实开展“百里巡河”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勘验、智能巡河等方式,查找出河道清理整治方面问题10个,发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黄河兰州段趸船长期影响岸线水域安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拆除趸船17艘,问题得以最终解决,有力守护了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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