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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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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数载逐梦绽芳华 奋楫扬帆再出发
· 法律人的热血与彷徨
· 一断于法
· 能够推动平台内部秩序构建
· 是一项长远而又艰巨的任务

法律人的热血与彷徨
《数字法学判例百选》代序节选

( 2024-06-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孙军工

  尘埃如我,向风而歌。中国法律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经验学、向教训学。无论西行东渐,抑或东风浩荡,中华法系的复兴之光一直指引着方向,承载着法律人心中的终极梦想。
  中国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历史,从来不缺法律思想家、法律教育家,但历朝历代的兴衰成败似乎都与法治无关。中华民族的法治建设留下了太多的猜想,中国的法律人需要用智慧去破解这种猜想,努力建构一个海晏河清的法治中国。
  前途永远光明,道路却总曲折。这是历史发展规律,当然也离不开经济社会基础、人民法治素养、法律体系完善、司法执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客观地说,当今法律人乃至今后几代法律人,都将继续承担法治建设拓荒牛的角色,这是历史责任,也是时代担当。
  数字时代为法治建设带来新契机。互联网思维、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新成果,正在改变并持续推动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变革。能不能像网络购物一样快速满足日常法律需求?能不能在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得到专业人员像“电商小二”那样的即时快速答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一系列在传统执法司法领域难得一见的基于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改革举措屡见不鲜。但也毋庸讳言,自2018年以来司法机关的官方报告中连续6年反复提及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与新时代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存在差距,司法水平不高、司法作风不正、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突出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司法改革高歌猛进,另一方面体制性、机制性顽疾难除,个中原因需要从数字化转型这个根源上找。
  数字化转型的逻辑起点是需求巨变。数字化不仅武装了供给端,也武装了需求端,当今的消费者需要的是一种个性化、实时化、场景化、内容化、互动化的消费和服务体验。就法律服务而言,缺乏的不是客户,而是与客户互动。客户的需求已经不是碎片化,而是粉尘化了。碎片化是看得见的需求掉在地上变成碎片,而粉尘化是看不见的需求变得颗粒化。当法律人感到人工智能来势汹汹的时候,不难得出结论:固有的、传统的、模块化的知识体系和服务能力,在人工智能细颗粒度、个性化、定制化的知识储备以及智慧服务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信息化不等于数字化,常态化的低频决策机制无法适应突发事件中的高频决策需求,造成了虽有转型之举但难求转型之实的局面。构建一个高频率、多中心、短链路的决策机制,是一个组织从工业时代向数字时代切换的必由之路。法律领域的具体改革措施虽然单个拿出来成绩斐然,法律科技的某项投资硕果显赫,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依然有较大差距,组织演进这一核心步骤成为短板。数字化转型没有先例可以借鉴遵循,唯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法则摸着石头过河。时代的洪流滚滚而过,我们都不过是时光长河中的一只蝼蚁,但是渺小的我们也可以留下自己的痕迹,只是这需要脚踏实地努力。
  未来已来,过去未去。法律人从未停止过对真相的追求,无时无刻不在拼尽全力缩短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的距离。工业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从单机智能到系统智能演变的过程,实现从机械控制到数字控制的演进。将人工智能引入司法裁判中,不能仅停留在让机器代替裁判者的表面理解上,而应当真正实现数据、算法和裁判者的经验及法律规则发生耦合反应,推动法律真实更加接近客观真实,以此提高裁判者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星河滚烫,无畏希望。建设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减少人为干预,靠规则重塑权力运行,前提是让法治成为根植于全民内心的信仰。法治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对法治的信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前提条件。人工智能一定比人有智慧,但它无法成为人,因为它无法拥有人类最宝贵的感情,特别是爱。
  变革才刚刚开始,一切都还没有做好准备。越来越多的难题呈现在我们面前,当数据真正广泛应用到社会场景中时,必将改变我们看待世界的方法。数字化在法律领域的使用,正在重新定义法治的新需求:让找法、用法不再难。它要做的就是把用户数据、法律服务数据和场景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创新,解决法律需求侧与供给侧信息不对称、不平衡的问题。
  数字技术不是要扩大鸿沟,而是让世界变平,数字时代的法治一定是法律与技术交互融合的治理体系。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又不会简单地重复,关键是不能让今天的想象力束缚我们的未来。数字化转型是一场增量革命,法律人需要形成特有的跨物种的进化能力。无论是否启动数字化转型,无论以多大力度、速度推动数字化变革都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对于法律领域而言,数字化转型不是因为喜欢变化,而是不得不变化。
  就业环境、经济压力、技术迭代等,对于生活于尘世凡间的法律人来说,也都不能置身其外。但是捍卫公平正义的责任让我们既要考虑自己的碎银几两、三餐有汤,也要心怀天下考虑普罗大众的万千广厦、福寿安康。只有这样,才可能朝着法治理想近些、再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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