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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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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提高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
· 司法护航跨境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 以新质公安战斗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 2024-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刘桂虎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近年来,重庆市云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预防、调解、法治实践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确保基层稳定、社会和谐、群众平安。
  一、坚持排查在前,打好化解“主动仗”
  当今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只有不断增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迭代升级排查手段、方式、机制,全面动态排查掌握矛盾纠纷,才能确保各类风险矛盾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线上线下排。我们推进关口前置、防线下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平安法治板块任务,依托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双网”排查,以微网格为单位,线上组织发动基层干部、网格员、楼栋长、物业等“进圈入群”,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系统开展实时排查,线下做实网格巡查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灵敏感知、化解及时。
  分类分级排。严格落实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围绕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婚恋家庭、物业管理等领域,深入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根据风险程度、发展趋势,开展日研判、周分析、月综述评估风险等级,按照“红、橙、黄、绿”进行赋色管理,交办“县、乡、村、网格”分类分层级办理,确保预警信息“云上流转”、矛盾化解“分级联动”、办理处置“全程闭环”。
  常态动态排。我们常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及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系列活动,对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推行“345”村(社区)矛盾“清源”机制,组建“三人”送法队、“四方”议事组和“五老”劝和团,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围绕重点矛盾纠纷隐患、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排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基层矛盾纠纷风险识别化解率达99.1%。
  二、坚持调解优先,构建多元“解纷网”
  调解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的优势特征。只有把这一方式推广好、优势利用好,注重矛调体系建设、解纷力量培育、调解品牌创建,才能构建“全域覆盖、多元参与、场景丰富、特色鲜明”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调解体系建立健全。我们一体推进调解组织、队伍力量建设。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力量融入调解组织,纵向推进县、乡、村三级调解体系建设,横向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构建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指导的调解网络体系,实现调解组织全域覆盖、调解力量多方参与。
  调解场景拓展拓宽。强化县域各类解纷力量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深化开展“枫桥式”一庭两所建设,推动诉调、警调、访调、复调有机衔接,推进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人民调解员和行业专业调解专家进驻法院、公安、信访、行政机构窗口,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模式,在县、乡、村治理中心设立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实行“简事快办、繁事分流、难事联调”,推动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调解品牌做优做强。实施云阳县调解品牌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年全覆盖、二年见成效、三年出典型”工作目标,制定配套激励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全力支持镇村调解品牌、个人调解功能室建设,实现“一镇街一品牌”“一村(社区)一功能室”,创新推出“平湖摆渡人”“三根板凳”特色品牌及“源哥调解”“贵兵调解”等典型经验。
  三、坚持多措并举,打好法治“组合拳”
  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浓厚的法治底色,定分止争是法律最基本的功能。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发挥好执法、司法、普法能动联动作用,从而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引入法治化轨道。
  制度流程规范化。我们细化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探索出台《矛盾纠纷分级化解工作责任制》,将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解到司法、民政、住建等主体单位,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系统,对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流转办理等各环节进行跟踪回访、督办交办,确保各部门按法定程序履职、按法定环节配合,推动更多司法调解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群众身边延伸,以法治化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诉源治理一体化。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人民调解进驻人民法院”机制创新,打造“司法确认专班、诉前鉴定专班、保调联动专班”3+N诉调对接团队,设立专门窗口集中办理诉前委派、诉中委托和司法确认案件,建立“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2+3协调保障体系,统筹各类力量提前介入矛盾突出或群体性纠纷案件,打造集各类调解力量、司法调判功能为一体的解纷“综合超市”,提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诉讼“一站式”服务,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
  普法宣传常态化。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三单”管理和普法质效履责评价表、过程评价表、结果评价表“三表”考核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大喇叭”“背包警务”等司法便民、矛盾化解等服务,运行“云上共享法庭”“背包+脚板”等工作模式,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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