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社区
8 3/8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打造“无讼乡镇”
· “法庭+综治”在大石山区有了新样本
· 一网牵出“千万条线”兜起群众急难愁盼
· 重庆渝中下沉优质法律服务力量到基层
· 大连沙河口检察院多方联动促和解

大连沙河口检察院多方联动促和解

( 2024-06-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杨茜淳 金杉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近日,沙河口区检察院依托“调解工作室”办理了一起邻里矛盾引发的“小案”,有效运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小案”精心办,促成双方刑事和解。
  原本和睦相处的小区邻居,因聊天产生误会而成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对立双方。在沙河口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刘某起初在伤害行为上避重就轻,而被害人坚持严厉追究刘某责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案发地点,和公安机关一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与当事人及家属、辩护人进行深入交流,对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有了全面把握后制定了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同时结合鉴定意见、目击证人的证言、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刘某阐释认定犯罪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冲动和过错。最终,犯罪嫌疑人刘某真诚表达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意愿和诉求。
  随后,沙河口区检察院就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进行初步沟通后,依托“调解工作室”,结合“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和解,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作调解员,另邀小区居民代表、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作为第三方代表,多方参与、同向发力。调解员发挥特长从适用法律、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劝导调解,有针对性地多角度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最终,当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消除误会,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经公开听证,沙河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