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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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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通过刑法中财产犯罪的规定对其进行规制
· 应当以贯彻中性原则为总体目标
· 从汉代的法律世家看法律知识的传承
· 公司法的完善之路:与时俱进与不断探索
· 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

公司法的完善之路:与时俱进与不断探索
《新公司法条文精解》序言

( 2024-06-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朱慈蕴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为公司保驾护航。中国公司法自1993年12月出台,迄今已经践行三十年,其间历经四次修正,两次全面修订,每一次的修正与修订,都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都在努力回应市场的呼唤与实践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始终在追求自身更加完善。这三十年来,公司法见证了中国的公司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少到多的快速发展,鼓励了千万人通过公司创业致富,推动科技创新,为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历经三十年,公司法俨然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知名度”非常高的一部法律,公众需要她,更期待这部法律越改越好。
  与2018年公司法相比较,新的公司法修改幅度可谓非常之大。其中既有对2018年公司法已有制度的深入与完善,又有一些新规则的引入,使得本次公司法的修改具有颇多亮点。借此之际,《新公司法条文精解》将让读者通过阅读本书了解这些精华、亮点之处。
  从宏观角度看本次公司法修改,还有以下几点值得一书: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此次公司法修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完善产权保护、健全资本市场基本制度为基本思想,追求现代公司法多元化利益目标。新公司法特别明确,要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对境外立法例的成功经验兼收并蓄的同时,更注重中国公司的本土特色,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旗帜鲜明地提倡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为企业家赋权、立规、定责,更要关注营商环境不断向好;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实现国企、民营的协同发展。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本次修改公司法,立法机关组织了多场讨论,进行了多次、多地、多企业、多执法机构的调研,在网络上发动了最广泛的意见征求,由此实现了全面、认真的反思,对以往的立法、司法与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同时,鼓励学界同仁深入进行学理探讨,一方面认真借鉴境外立法例,特别是该制度产生与发展的背景,另一方面紧抓本土特色,不忘我国公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学者们通过发表论文以及举办各种类型研讨会的方式,对多种规则的选择进行充分的说理、比较和利弊分析,最终为新公司法中许多新规落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
  第三,坚持公司法修订的法制化、民主化。本次公司法修改,全程公开,全民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很多新的规则在本次公司法正式发布前就已经为公众所知,真正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在新公司法颁布之后,更是掀起学习、宣传、讲解、研讨的热潮。而本书的编写,也是为普及、推介、宣传新公司法贡献微薄之力。
  新公司法颁行之际,有多本公司法条文释义的书籍迅速出版,那么,本书的编写有何特色呢?概括如下:
  第一,本书主编朱慈蕴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公司法学研究,曾是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的专家组成员,本次公司法修改再次作为专家之一,深度参与公司法修订过程,对公司法已有制度完善的前因后果以及一些新规则确立的来龙去脉,有着全面、深刻的理解,有助于确保本书对法条解读的准确精当。
  第二,本书副主编沈朝晖副教授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订专班成员,全程参与公司法的修订工作,深度了解修法过程中的所有理论与实践之争议点所在,奠定了本书对各项制度和条文的解读高度及与立法宗旨的契合。
  第三,本书撰稿人都是经过民商法博士专业训练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且在高等学府或者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多年的教授、副教授或者助理教授。他们有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扎实的公司法专业知识,还有担任仲裁员或者独立董事等实践活动的经验。本书充分考虑每位撰写者的研究专长、科研成果来分配具体写作任务,由此保证了本书对公司法条文阐释的深度和精度。
  第四,本书的撰写兼顾“古今中外”,既有对公司法修订历史的整理,又有对将来适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疑难问题的预判和解析;既有中国公司法制度的本土化解释,又有比较法上资料的提供,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条。
  第五,本书尽量求得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时也要考虑字数的限制,因此,本书除了对公司法相关制度的理论分析,又有对相关司法案例进行要点整理与评价,力求简洁、清晰,让读者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去把握公司法每一条文的精髓。
  第六,本书尽量展现与公司制度相关的法律索引,如民法典、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以促使读者全面掌握公司法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则,实现体系化精解公司法之目的。
  当然,如同新公司法虽成果满满、亮点突出,但依然存在些许不足一样,本书的撰写囿于作者们的学识积累、资料把握以及时间精力的限制,更是难免“遗憾”与缺漏。但瑕不掩瑜,这是一本助您全面学习和深刻领会新公司法的“好书”,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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