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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治让家电回收更规范

( 2024-06-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堂吉伟德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家电回收行业的一些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反映自己3年前花费8000多元购买的液晶电视,在电商平台的回收价只有35元。在线下回收市场,这一问题同样存在。有媒体记者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旧货回收市场走访发现,对于大家电回收,多个商家的报价在100元以下,同时要求卖家个人承担家电回收搬运费用。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主要品类家电保有量超30亿台,其中一些家电使用时间较长,更新换代潜力很大。有关部门预计,仅2024年全国就有超过2亿台家电将要报废。对于数量如此庞大的旧家电,目前主要有两种处置途径:要么一卖(赠)了之,要么一拆了之。如果旧家电仍有实际利用价值,那么以拆解作为处置方式就会造成资源浪费;相反,如果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再次销售,那么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扰乱市场秩序。
  前不久就有消费者反映,其在市场上购置到的二手空调噪声大、能耗大、制冷效果差,使用时还有刺鼻的味道,但空调的标签、能效指标看着都像是正规厂家出品。经调查发现,原来是二手市场的不法商人,利用药水将已经报废的老空调清洗漂白后变成翻新机,再贴上仿冒的信息标签对外销售,从中获取暴利。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当前家电回收信息渠道不畅、回收渠道单一,家电回收行业从业者良莠不齐,从而出现消费端“价太低”、正规回收企业“吃不饱”,不法商人借机从中敛财的情况。
  为破解这一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家电回收处置应当采取分类分级的原则:对于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利用价值的旧家电,应当采取拆解的方式处置;对于在使用年限内且利用价值高的旧家电,可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投入二手市场再利用。长期以来,由于成本高、利润低,很多家电回收企业不愿建立自己的回收渠道,只能依靠外部力量,再加上大件家电的回收处理链条长、回收渠道和人员复杂,始终未实现家电回收网点规范化建设。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回收行业主体、回收渠道、回收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依照相关法规办理登记并在其经营范围中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对于从事旧家电回收的主体合规性和渠道合法性建设,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也有类似规定,并辅以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当务之急,是要对回收行业乱象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既要治理已有的存量问题,又要坚决遏制增量的产生。对此,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的方式,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对销售翻新机等苗头性问题露头就打。同时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着力构建规范化的回收渠道。一方面,发挥家电回收企业的资源和技术优势,确保家电回收处置更加科学合理和精准,并鼓励回收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参与家电回收,并发挥流通企业产销衔接的渠道优势。此外,应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家电回收企业的奖励与扶持力度,降低家电回收渠道搭建成本,以渠道的规范化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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