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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矜折狱

( 2024-05-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姬黎明

  《韩非子》《孔子家语》《说苑》等文献记载了“子皋治狱”的故事,大意是:孔子任卫国的相国,弟子子皋掌管卫国的刑狱,砍掉了一个罪犯的脚,这个人后来做了一个大门的看守。有人向卫国的国君诬陷孔子,说孔子想叛乱。卫国国君下令捉拿孔子,孔子和他的弟子就逃跑了。当子皋跑到这个大门时,那个被砍掉脚的人引导他躲藏在大门边的屋子里,官吏没有抓到子皋。半夜的时候,子皋问被砍脚的人:我砍掉了你的脚,现在正是你报仇的时候,为什么你还保护、帮助我呢?被砍脚的人说:我被砍脚是罪有应得。当您给我定罪时,反复推敲法令,很想找到免罪的法律依据。您依法给我定了罪,却紧锁眉头、局促不安,流露出了哀怜之情、仁爱之心。这就是我喜欢您而对您感恩的原因。
  《汉书·隽不疑传》记载了“隽母问政”的故事,大意是:西汉有一名臣叫隽不疑,他在做京兆尹的时候,经常到各县录囚。录囚制度始于汉代,就是由皇帝、刺史或郡守等官吏定期不定期巡视在押的囚犯,决定是否予以赦免,以防止冤狱。隽不疑每次录囚回来,他的母亲总是问:这次平反了多少人,有多少人活下来?如果隽不疑说平反了好多人,隽母就很高兴,笑着给他夹菜盛饭,说话也与平常不一样。如果隽不疑说这次没有人平反,隽母就不高兴,不吃饭。
  这两个故事体现了中国古代哀矜折狱的思想。“哀矜折狱”出自《尚书·吕刑》,其中记载:“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意思是说,颛顼皇帝哀怜众多无辜被害的人。据《论语·子张》记载,阳肤被任命为法官后,向曾子求教。曾子讲:“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就是说:统治者背离了正道,导致民心散失。假使你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便会同情、可怜罪犯,而不要幸灾乐祸、沾沾自喜。孔子不把罪犯视为单纯的个人问题,也不视为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把它看作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哀痛百姓生活在乱世的不幸,怜悯一些人因生存问题和得不到教化而犯罪,主张对罪犯进行人文关怀,做到行刑不乐,从而缓和社会矛盾。
  哀矜折狱在后世广为实践,类似“子皋治狱”和“隽母问政”的佳话、美谈还有许多,相应的录囚、死刑复奏、鞠谳分司等慎刑恤刑、矜恤老幼妇残制度历代沿革、不断完备。一方面,哀矜折狱的前提是严格公正执法,不是法外开恩、徇情纵囚。正因如此,“子皋治狱”不仅得到儒家还得到法家的推崇,《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述了孔子的评价:“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汉书》评价隽不疑“严而不残”。另一方面,哀矜折狱不仅仅要求严格公正执法,更要求“为政以德”,广施教化、感化,使国法和人情允协,法律和道德融合。
  哀矜折狱的思想、实践和制度经过历史的沉淀,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对“仁政”的不懈追求,为传统司法注入了德性和善意,增添了人性的光辉和温暖,也为我们今天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对罪犯的人道主义关爱等方面,提供了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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