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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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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走私电子烟面向未成年人销售

( 2024-05-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本报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刘井泉 张冬莲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查获一个从国外走私后,在国内6省份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的11人犯罪团伙,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
  “那家卖电子烟的有问题,有未成年人出入……”
  1月29日,垦利公安分局接到举报,辖区一商店疑似向未成年人售卖果味电子烟。经过经侦大队缜密侦查,发现该商店不仅向未成年人提供果味电子烟,而且其电子烟的来源存在重大问题。民警找准时机果断出击,在该商店现场查扣“奶茶杯”“兔兔杯”等一次性非国标电子烟109个、烟弹504颗,抓获涉嫌非法销售电子烟嫌疑人张某南、武某强。
  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垦利公安分局立即成立打击专班,发挥公安、烟草联合执法优势,充分运用数据化手段多维度深挖扩线,调取2名犯罪嫌疑人各种渠道交易明细等相关数据信息2万余条,溯源出以高某杰、付某、袁某华等人为首的非法走私越南版、港版、日版电子烟犯罪团伙。
  至此,一个通过网络跨境走私电子烟非法获利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民警综合分析发现,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武某强以及非法经营电子烟上、下游犯罪嫌疑人袁某华、黄某、张某南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约定电子烟品种、数量,并进行线上支付,形成了以高某杰、付某为走私电子烟源头,以袁某华为二级代理商,以黄某、丁某为三级代理商,武某强为四级代理商,张某南、于某、章某为五级代理商的销售网络。
  该团伙通过物流方式运输送货,主要销售对象为青少年群体,涉及国内6个省份,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经过两个月不懈努力,民警梳理各类数据信息10万余条,11名犯罪嫌疑人参与运输、贩卖非国标电子烟案件的各项基本信息、资金往来、各环节非法获利等情况更加明朗。
  3月29日,垦利公安分局通过公安部,发起全国电子烟跨省数据协同战役,对涉及“储、运、销”等环节非法经营电子烟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链条打击。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相继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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