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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检察院拓宽临界预防渠道

( 2024-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蔺雯靖
  
  “感谢您对我的帮教,我认识到错了,不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这是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临界预防教育训诫会上,未成年人李小(化名)拉着该院检察官辛潇潇说的话。
  辛潇潇介绍,“临界预防”即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是指对参与犯罪,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未成年人,以及有过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适用一系列刑罚代措施,开展帮教预防等工作,以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并预防犯罪的目的。
  年仅12岁的李小因贪玩先后多次在其居住的小区实施放火行为,造成消防栓、保温层及管井内管道、水表等受损。因李小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李小的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如果不及时纠正,其可能会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公安机关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宝坻区检察院,该院第一时间启动临界预防机制。
  “不同于普通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低龄未成年人实施触法行为线索多为公安机关所掌握。”宝坻区检察院检察长苗宇介绍说,为了拓宽临界预防线索来源,宝坻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公检罪错未成年人联动机制”,通过个案分析研判、定期交流座谈、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基本案情,畅通案件线索共享渠道。
  不久后,由公安民警、专职律师、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等多方参与的临界预防教育训诫会在宝坻区检察院开展。教育训诫结束后,辛潇潇思考李小多次实施放火行为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宝坻区检察院邀请区妇联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张颖对李小进行心理疏导与测评。“李小内心对社会存在敌视心理,极度缺乏安全感,具有自我封闭倾向。”经过交流,张颖发现上述原因是李小多次实施放火行为的根源所在。
  这背后的原因呢?
  辛潇潇说,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李小的父母共育有三子,其排行老三,与二哥系双胞胎。因李小父母忙于生计,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且家中老二性格较活泼,平时更受大人喜爱,李小则性格比较内向。
  针对李小父母监护不力的情况,宝坻区检察院与区妇联为其家庭设计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帮助其改进多孩家庭的教育监护思路,引导其“因材施教”,注重发现不同子女的个性特征与优点,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
  “我们一定会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承担起抚养责任。”在宝坻区检察院与区妇联的帮助下,李小父母认识到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诺为此改变。此外,宝坻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还决定对李小开展为期一年的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经过一年的心理疏导,李小敞开了心扉,学会了合理释放压力,生活状态、人际交往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并表示今后会认真学习,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
  清理“法律意识淡薄”之石、“心理认知障碍”之石、“不正当家庭教育”之石,这是宝坻区检察院在开展临界预防工作中探索出的“搬石头”工作法。苗宇介绍说:“最终目的是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将阻挡在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石头’一块块清理干净,促使其在正确道路上继续前进。”
  宝坻区检察院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院已对8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教育,有效降低了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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