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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要流浪的女孩回家了

( 2024-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当我们再次见到小敏时,她正忙着和奶奶在地里收榨菜,已经变回了一头黑发,眼神里没有了叛逆和不屑,多了一份乖巧和懂事。”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司法局矫正中心主任张瑜满是欣慰地说。
  2022年10月,未满16岁的小敏受到社会不良少年的裹挟,对他人实施抢劫行为,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执行。初次到县司法局时,小敏因车祸摔断了腿,拄着拐杖,染着黄色的头发,眼神里满是不屑,言语里满是抵触……
  在小敏两岁时,父母就离了婚。小敏在被判处抢劫罪时,父亲正因诈骗罪在监狱服刑,爷爷奶奶便成了小敏的临时监护人,但在小敏执行社区矫正期间,爷爷奶奶以年事过高、家庭困难为由不愿继续履行监护职责,并拒绝小敏回家居住。小敏也因此和爷爷奶奶及其他亲人产生隔阂,拒绝回家,声称要在外流浪。
  小敏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由谁来担任其监护人,如何让她和家人化解隔阂,如何让小敏得到交通事故赔偿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垫江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长龙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小敏的家人不愿意接纳她的这段时间,县司法局协调县民政局将她暂时安置在救助站,以避免她和社会不良少年再次接触,由司法所所长和救助站站长担任她的临时监护人。县司法局矫正中心负责人每周去救助站探望小敏,给她做思想工作,逐渐缓和她与家人之间的关系,一段时间后,小敏表示愿意回家和爷爷奶奶一起共同生活。
  对于小敏乘坐醉驾车辆受伤的问题,垫江县检察院检察五部支持小敏起诉肇事者赔偿人身损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小敏提供法律援助。垫江县民政局和长龙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为小敏办理低保,解决小敏的家庭困难问题。长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做小敏爷爷奶奶的思想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开导,他们愿意继续担任小敏的监护人,村委会和爷爷奶奶共同关注小敏的成长。
  “棘手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如何真正让孩子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何改过自新、走上正道是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我们需要认真做的功课。”张瑜感慨地说。
  在小敏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县司法局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每月都到小敏家进行走访,了解小敏想法,并每周通过手机连线进行心理疏导。在多次谈心谈话和积极引导下,小敏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思想慢慢发生了转变,不再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往来了,人变得勤快了,和家人的关系也融洽很多。
  “2023年除夕夜,小敏主动给我发了一条拜年短信,我很开心,说明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孩子的认可。”张瑜说。
  近年来,垫江县司法局通过“点对点”纾困帮扶,“面对面”分忧解惑,“心连心”沟通疏导,常态化走访谈心,精准化帮扶教育,用心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内心需求,解决他们实际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走好人生的下一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邹洋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垫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将其作为平安垫江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大抓平安、抓大平安’理念,扎实推进‘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关爱救助力度深度,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针对性、精准性,持续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平安防线,为全县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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