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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代表建议将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发挥知识产权杠杆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 2024-03-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马一德近日提出建议,牢牢把握住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特点和优势,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在全球知识产权贸易中的定价优势,化被动为主动,逐渐在国际科技竞争和产业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
  “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最终服务于现代产业的迭代升级,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定价优势,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借助知识产权的杠杆作用,更好地将市场优势转化为我国的产业优势。”马一德说。
  作为一项新型财产,知识产权在市场交易中必然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而如何量化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始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于我国而言,由于我们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体系的后来者,并未参与早期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经贸规则的讨论制定,导致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全球市场进行议价交易时整体上处于弱势地位。
  在马一德看来,如果不能设计出充分尊重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定价体系,即便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了突破,也难以保障我国科技创新成果在全球市场获得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步伐。为此,马一德建议从两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探索与我国市场优势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定价体系。“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使科技创新成果成为商品或资本的过程,它必然伴随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定价和议价的过程。”马一德认为,我国市场是超大型的单一市场,法律体系、商业规则、执法体制、语言文化等具有超强的统一性,并正在继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同时还拥有全世界最齐全的工业门类和供应链配套。在这样的巨型市场中,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以及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自然也具有了其他国家市场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此外,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在激励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鉴于此,马一德建议相关部门在评估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价值时,要充分认识中国市场的资源禀赋和内在优势,并将其作为探索知识产权定价体系的重要考量因素。
  将知识产权定价优势转化为我国的产业优势。“我国制造业已形成完备的产业体系,但同时面临基础工艺设备、核心零部件、关键原材料依赖进口等短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还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马一德建议相关部门在推动设备更新的过程中,积极做好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这篇大文章。一方面,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规律,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的投资,鼓励企业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在本土市场进行产业化。另一方面,在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充分彰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定价优势。
  “总之,要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契机,通过制度创新和规则引领,在具体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实践中将我国知识产权定价优势发挥出来。”马一德说,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是单纯的科技创新,也不是简单的知识产权强化,要充分融合科技、法律和市场,打造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定价优势,进而转化为我国的产业优势,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更加强大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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