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检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

  本报讯 记者韩宇 通讯员李威姚晓滨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大检查,与看守所共同保障“大墙内”的安全。鞍山市检察院为确保全市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组织召开安全防范联席会议,会同监狱、看守所、武警等部门,对巡控室、提讯室、律师会见室、监区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密切关注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在押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情绪稳定工作,确保看守所内秩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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