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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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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研讨会举行

( 2024-0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张驰 近日,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研讨会。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在致辞中强调,通过学习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内涵、要义,我们认识到,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在于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关键,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之间的良性循环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支撑。他表示,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除了重视科技创新外,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创新也十分重要。我们要深化法治建设,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加快健全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支撑新质生产力的各方面法律法规更加及时和科学;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反垄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持续把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律实施能力的优势转化为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多方面的有力措施,继续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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