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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从源头打击假冒企业登记行为
· 规范零工市场促进就业服务
· 判“霸王条款”无效为消费者撑腰
· 皋陶作士
· 图说世象
· 让生活服务类平台更清朗有序
· 用好“交叉执行”化解执行难

规范零工市场促进就业服务

( 2024-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郝玉明

  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定位、服务功能、建设布局、运行模式、信息分析、服务要求等八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对于促进灵活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助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意味着我们将逐步告别“大桥底下”“十字路口”寻找工作的传统零工市场,转向“就业驿站”“政务服务大厅”专设窗口等室内空间和网上信息平台等现代化零工市场。
  我国有着数量较多的灵活就业群体,这是零工市场的劳动力供给方,而具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家庭等则形成零工市场的需求方。如何有效解决工作搜寻难和招工难并存的问题,是做好零工市场就业服务的重要任务。这不仅关系到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快速就业增收,也关系到用工方能否及时找到合适的零工以解燃眉之急。为此,《通知》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定期收集发布就业供需信息、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等,这对于增加灵活就业群体就业机会、有效解决企业等用工主体的用工需求、提高零工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鉴于灵活就业和零工市场就业主体具有的零散化、小规模、季节性等特征,《通知》针对就业与招工双方关切痛点以及管理难点,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措施。如规范零工市场运行管理,大力提倡搭建灵活就业线上服务网络和零工市场就业信息平台;结合实际情况设立综合性、行业性、专业性的线下实体零工市场,不断加强零工市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完善零工市场管理制度……促进就业需要依靠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支撑,《通知》采取的这些举措对劳动者及时获取市场招聘信息、促进劳动力市场中介更好发挥作用并提高供需双方匹配效率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也能为实现提高就业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最终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也是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实现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便捷化始终是人社部门一项重要战略目标,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80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有18项。另外,人社系统也围绕就业社保等核心职能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人社部于2023年1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行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此次《通知》围绕促进灵活就业对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包括提高零工市场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功能等要求,尤其是明确规定了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本地零工市场命名规则,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使用服务标识标志,这些都是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体现,零工市场规范化将从核心职能和业务履行层面对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起到推动作用。
  打造零工市场、服务灵活就业群体是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零工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制度措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转化升级为灵活就业领域的公共服务标准文本,灵活就业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与实施涵盖了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并可将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实施情况作为标准化“样板工程”进行典型引领,二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相信随着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基础支撑,坚持创新引领,逐步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就一定能够提升就业服务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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