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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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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礼记》“血亲复仇”理念对古代法制的影响
· 诉讼的生命在于证据
· 财产细故
· 需明确司法警察的应急处置权
· 以监察机关内部惩戒为主渠道


李玉华谈数字时代法院司法警察职权的行使——
需明确司法警察的应急处置权

( 2024-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李玉华在《法学杂志》2023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数字时代法院司法警察职权行使的因应》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审判工作也向着数字化和网络化转型,智慧法院建设也向纵深发展,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逐步成熟定型。远程在线审判已经成为现代司法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远程审判,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多媒体存储与显示等技术,实现法庭审理活动的线上化,满足各诉讼参与人在物理场域分割场景下的行为交互和信息交互。远程庭审的推广既是特殊情况助推下庭审形式的灵活应对,也是信息时代审判方式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式转变。司法警察在远程在线庭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保障庭审的正常进行,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如何在法庭平台化、智能化的进程中,实现法警工作路径的数字化、智能化,是现阶段法院数字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数字时代法院司法警察押解、看管,传带出庭,传递、展示证据等工作场景发生了变化。法院司法警察的职权范围,工作环境和内容,理念、知识与技能等面临新挑战。但不管如何变化,司法警察维护法庭的秩序、维护法律权威的职能始终没有变。因此,创新法警数字化工作职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现实需求的法警工作机制成为新时代的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行使司法警察的职权,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相应调整:第一,需要明确司法警察的应急处置权。远程在线庭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司法警察职权界定存在模糊领域的问题,明确司法警察的职权是数字化时代下实现司法警察工作转型和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第二,制定《司法警察参与远程在线庭审工作规则》。这对促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和提高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这包括在看守所增设符合要求的等候室;在远距离的看守所派出驻所司法警察;对司法警察的线上履职进行监督。第四,增强司法警察的数字技术运用能力。数字时代对网络和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强,不仅审判人员需要通过网络和数字技术完成庭审和判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要通过网络和数字技术参加庭审,司法警察的保障工作也相应地发生变化,离不开网络与数字技术。第五,完善网络及远程审判设施。在数字化时代,通过建设更加稳定高效的网络系统、升级硬件设施、开发云法庭,并提高移动办案云平台的智能化、便捷化和信息化水平,可以有效地提升远程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司法审判的快速、高效、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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