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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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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徐金华:本院受理原告钟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1743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刘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刘自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1888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贵州金地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忠: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众源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贵州金地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旭:本院受理原告葛海玲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洮南市人民法院黑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许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杰、郭剑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孙建军、王庆龙、袁芳、胡玉霞、李月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盛阳、孙建军、王庆龙、袁芳、李月明、傅松竹、韦成芹、胡玉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07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赵守兵:本院受理原告吴长陆与被告赵守兵、许中华、赵仕奎、江苏昱诚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霍山县衡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579号一案,已审结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静:安徽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静、周传奎、张化珍、孙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348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寿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山东龙格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旭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扣井:本院受理原告李庆杰与被告王扣井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13民终2162号 李小林、唐锟:本院受理上诉人张雪云因与被上诉人李莉诗、李小林、桂峰、汤忠伍、唐锟、王丙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你无法以邮寄、直接等其他方式有效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3民终2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亦纯:本院受理(2023)川0726民初1264号原告王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家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北京伊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萌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依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贺立更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被告谢文武向本院申请对原告贺立更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署名贺立更名字的笔迹是否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和笔迹采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协商鉴定机构和采集笔迹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和第5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301室进行。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何义东:本院受理陆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许启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夏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马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毋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葛宜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蒋素娟、蒋淑萍:本院受理原告蒋佺否诉冉淑喜及你二人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赵启勇:本院受理原告姚尚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赵启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姚尚明货款22309元。案件受理费358元,由被告赵启勇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陈世方、李凤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诉陈世方、李凤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诉称:1.判令被告陈世方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40000元及利息11681.62元本息合计251681.62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复利;2.判令被告李凤先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和原告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杜先余:本院受理原告鲍长春诉被告杜先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郭海军:本院受理沈中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57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郭海军应偿还原告沈中明货款16170元和利息(以161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从2023年3月20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并承担诉讼费102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冀0125执恢23号 温国永: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唐县支行与温国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拍卖你位于行唐县龙州镇龙州大街卫生局卫校家属楼西单元3楼西门不动产。现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房款分配方案:拍卖房款438400元,上述房款将首先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唐县支行230440.62元,再支付本案执行费2738元,剩余205221.38元由霍莉萍受偿。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限温国永于本公告期满十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交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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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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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徐金华:本院受理原告钟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1743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刘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刘自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1888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贵州金地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忠: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众源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贵州金地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旭:本院受理原告葛海玲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洮南市人民法院黑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许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杰、郭剑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孙建军、王庆龙、袁芳、胡玉霞、李月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盛阳、孙建军、王庆龙、袁芳、李月明、傅松竹、韦成芹、胡玉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07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赵守兵:本院受理原告吴长陆与被告赵守兵、许中华、赵仕奎、江苏昱诚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霍山县衡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579号一案,已审结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静:安徽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静、周传奎、张化珍、孙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348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寿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山东龙格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旭峰门业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扣井:本院受理原告李庆杰与被告王扣井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13民终2162号 李小林、唐锟:本院受理上诉人张雪云因与被上诉人李莉诗、李小林、桂峰、汤忠伍、唐锟、王丙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你无法以邮寄、直接等其他方式有效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3民终2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亦纯:本院受理(2023)川0726民初1264号原告王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家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北京伊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萌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依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贺立更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被告谢文武向本院申请对原告贺立更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署名贺立更名字的笔迹是否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和笔迹采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协商鉴定机构和采集笔迹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和第5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301室进行。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何义东:本院受理陆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许启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夏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马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毋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葛宜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14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蒋素娟、蒋淑萍:本院受理原告蒋佺否诉冉淑喜及你二人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赵启勇:本院受理原告姚尚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赵启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姚尚明货款22309元。案件受理费358元,由被告赵启勇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陈世方、李凤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诉陈世方、李凤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诉称:1.判令被告陈世方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40000元及利息11681.62元本息合计251681.62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复利;2.判令被告李凤先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和原告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杜先余:本院受理原告鲍长春诉被告杜先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郭海军:本院受理沈中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57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郭海军应偿还原告沈中明货款16170元和利息(以161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从2023年3月20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并承担诉讼费102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冀0125执恢23号 温国永: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唐县支行与温国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拍卖你位于行唐县龙州镇龙州大街卫生局卫校家属楼西单元3楼西门不动产。现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房款分配方案:拍卖房款438400元,上述房款将首先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唐县支行230440.62元,再支付本案执行费2738元,剩余205221.38元由霍莉萍受偿。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限温国永于本公告期满十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交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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