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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

( 2023-04-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邓 辉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前不久,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必须优化法学学科体系,构建自主设置与引导设置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当前,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面临着“智能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学科交叉融合是当前优化法学学科体系的必经之路。
  树立学科交叉融合理念,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对于更新传统学科内涵,推动新文科背景下的新法科建设,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拥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具有关键性作用。要将交叉融合理念落实到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等环节,就需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生源结构优化、课程体系调整、师资队伍培训等多方位不断改革探索、总结完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并非一所院校、一个单位能够单独完成的任务,而是需要深化“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研究与教育模式,共同为培养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要重塑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前提与重点,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与层次。就培养类型来看,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类型包括学术型与专业型。两者都是能够熟练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与至少一门其他学科知识的法治人才,但也应有所区别。对于学术型复合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应当是学术研究与教育教学,为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专业推陈出新、升级换代提供理论支持、为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储备师资力量;对于专业型复合法治人才,应当以提高解决数字时代新情况新问题的综合实务能力为目标,进入社会工作后有能力解决传统法学难以应对的问题。
  要优化生源结构。要适应新文科建设的需要,在既保留法学专业特色与优势,又满足打破学科之间壁垒、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的双重要求下,逐步改变法学学科本科与研究生生源的来源结构。就本科生生源而言,随着近些年高考改革的推进,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文理科之间的界限,为改变本科生源结构提供了可能。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学阶段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培养方案,在高考招生时应要求报考法学院校的学生,在高考科目选择上应至少有一门理科科目,以满足“法学+”系列人才培养对信息科技、建筑工程等领域的基础知识需求;对于研究生生源,应当进一步扩大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招生数量,尤其是根据学校学科布局和交叉学科的建设需求有所侧重,实现研究生培养阶段更高水平的双学科融合。
  要改革课程体系。随着新文科的推进,跨学科培养、多学科交叉已成各高校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交叉融合成为高校法学课程改革的方向之一。法学院校应抓住机会,优化面向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在保证全数开齐并开足法律专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根据院校特点、专业优势开设特色法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形成以法学学科为主,其他复合性学科为辅助,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课程教学体系,实现法学教学与多学科教学协同创新。积极推进院系从封闭向开放转变,促进各院系师生间的交流,并积极搭建院系与法检公司、律所等单位的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要提升师资水平。教师的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应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一支能够匹配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交叉融合型师资队伍。复合型法治人才师资队伍的来源途径包括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培养单位要有意识地通过院系培训、交流访学等形式,在交叉融合的理念下优化教师队伍学科背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同时,教师个人也应及时跟踪法学学科发展前沿,研究真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尽快找到跨学科研究的创新点,积极开展跨学科科研与教学活动,不断优化自身学科知识结构,持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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