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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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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去年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国有资产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支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积极督促追缴流失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2年8月,海北州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州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海北州检察院依法立案,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及时依法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并依法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建设施工单位释法说理,充分释明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法律责任,对被查处的未批先建、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送达追缴通知及催办函74份。 同时,海北州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住建、人防等部门强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支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147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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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检法协同履职督促追缴流失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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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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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去年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国有资产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支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积极督促追缴流失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2年8月,海北州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州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海北州检察院依法立案,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及时依法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并依法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建设施工单位释法说理,充分释明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法律责任,对被查处的未批先建、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送达追缴通知及催办函74份。 同时,海北州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住建、人防等部门强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支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147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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