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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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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的“变法梦”

( 2023-0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余定宇

  在许多人的眼里,康有为是一个怪人。他的一生充满着种种令人讶异的自相矛盾——他既是一个令后世都极其推崇的维新派思想家,同时,又是一个极其愚忠的保皇党。
  早在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在广州城下爆发。炮声刚刚平息了16年,即咸丰六年(1856年)时,“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炮火又起。两年之后,康有为才刚刚出生,广州城便被英法联军攻陷。又过了两年,北京城“火烧圆明园”,而同时,太平天国的起义军又席卷了长江南北。无奈之下,清政府便只好再次丧权辱国,继《南京条约》之后,《北京条约》再次割地赔款。
  值此王朝末日时,又置身于中国反侵略战争的最前沿,康有为目睹国运的衰颓、人民的苦难,刺激着他幼小的心灵。因此,他一生的思维方式无论怎样的复杂、混乱和多变,但他始终都是一个“爱国者”,而不是一个“革命者”,这一点,他始终不如他的另一个广东同乡孙中山。孙中山深深地知道,“君主专制、官僚政治”才是中国一切贫弱问题的祸根。所以,经过十次起义失败之后,孙中山终于成功地推翻了两千年的帝制,而被当时四万万的中国人誉为“国父”。
  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到次年2月,刘公岛陷落,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堂堂中华,竟会败于日本之手?朝野上下,哭声一片。
  1895年3月,终于考取了“举人”功名的康有为和他的得意门生梁启超,正来到北京准备第二次参加会试(即“考进士”,考中者可任为官)。但4月15日,北京的大街小巷,就处处传遍了《马关条约》即将签订的消息:“清政府要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
  听到这些消息之后,悲愤异常的康有为终于爆发了!自31岁起,他就屡次赴京进行乡试、会试,亦屡次上书给皇帝言变法图强。但每次赴考,他都名落孙山,而每次上书,亦都石沉大海。但这一次,他决心要豁出去了——他要发动一次“公车上书”!
  此后三年,康有为的“变法梦”,就总在“变于下”,还是“变于上”这两条途径上挣扎。一方面,他在京、沪开办强学会、保国会,刊行他撰写的《孔子改制考》,并到处声泪俱下地演讲。另一方面,他又再三再四,而且再五再六地上书给光绪皇帝,讲述他心目中的“维新变法”梦。常言道:功夫不负有心人。1898年5月29日,反对“维新变法”的首席军机大臣、恭亲王奕病死,光绪皇帝便决心乘机大展宏图,于是,中国近代史上,终于爆发了“戊戌变法”这悲壮的一幕。
  在“戊戌变法”已“梦想成真”之后,康有为成为中国社会“政治改革”的操盘手,但在这个时候,他学识上的“万花筒”性质——“肤浅而又极易多变”暴露了他的严重不足。坦率地说,在他全部的“变法”内容中,对整个中国社会最深层的病根——“君主专制与官僚政治”毫无认识,与整个中国“法律的改革”“法学的进步”等重点问题几乎是完全无关。请看下列的事实:事实之一,是康有为六次向光绪上书中,只敢向皇帝提出一个“设议郎”的陈旧建议,而对郑观应早在《盛世危言》一书中就大声疾呼过的“立宪法、开议会”的立法改革主张,和伍廷芳首倡的“仿照西法、删除酷刑”的司法改革设想,却是连半个字都没敢提。事实之二,是康有为在《戊戌奏稿》中俯拾皆是的“君主立宪”字句,众所周知,那是他在后来逃亡海外时才添加进去的。事实之三,是康有为不仅将日本“明治维新”那种假立宪奉为强国的真经,而且,还不可思议地提出了要把在《马关条约》中狠咬过中国一口的伊藤博文请来,作为“戊戌变法”的顾问!这一点,不仅激起了慈禧的愤怒,而且,一旦传出去,更可能会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恨。由此而视之,康有为的才力,实在不足以指导那一场复杂的改革。
  但在康有为“大变速变”的激进思想指导下,光绪皇帝就像围棋对局中的一个俗手——“大场”不占、“急所”不行,而是毫无行子秩序地忙着贪吃废子:废科举、削冗官,一下子就打破了千千万万人的饭碗,弄得朝野上下、沸反盈天。
  当改革已完全无法再推行下去之时,康有为却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将变法的希望全寄托在一个刺杀慈禧太后的惊天大阴谋上。事态发展至此,“戊戌变法”的失败已经是必然的了。之后慈禧突然发动了“戊戌政变”——光绪皇帝被剥夺了全部的权力,禁锢在瀛台孤岛,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而谭嗣同、康广仁(康有为之弟)、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戊戌六君子”则慷慨就义、喋血菜市口。
  (文章节选自余定宇《寻找法律的印迹(2):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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