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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三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

( 2022-12-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麻晓彬 浙江省永嘉县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方向,通过“强制度、防未然、回头看”等举措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
  牵头制定《永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试行)》《永嘉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规定》,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适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定的具体情形和处理程序、期限等内容,同时规定有关追责措施。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裁定处理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永嘉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申请-受理-协调-裁定”行政执法争议终局解决方式。充分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争议的解决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永嘉县通过开展执法评议、专项监督等活动发现排查行政执法争议,对苗头性行政争议及时召开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会、疑难信访事项交办会等,主动介入化解。今年以来,累计解决行政执法争议27项,涉及11个行政执法部门、70余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案件。
  此外,针对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案件,督促事权单位按照《争议协调意见书协议》主动履职,做好跟踪监督,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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