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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专项检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
26名责任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2022-1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近日通报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专项检查情况。据悉,今年初,证监会对8家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原则,同时根据问题轻重,分类采取措施: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华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且涉及个案违法的华龙证券,综合采取行政处罚、监管谈话等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对违规情节相对较轻的民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联储证券、华安证券、招商证券5家公司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内控短板问题。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证券公司,予以监管关注和提示。
  同时,证监会对26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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